清末,刽子手这个行当里,藏着一个更瘆人的分工。男人在法场上挥刀,女人在后院里洗“头”。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洗头,而是洗已经杀了的头。
1925年,长沙城外的刑场上,一个老汉攥着鬼头刀,监斩官一声令下,一匹白光闪过,人头落地,干净利落。
他在长沙县公署供职时,经手斩杀的盗犯不下二三百名。据说他的刀法已经练到了一种境界:一刀下去,犯人甚至感觉不到痛苦。
这是他最后一场“红差”。行刑结束后,他带着头颅回到家中,头颅交给了一个女人,那把跟随了他二十多年的鬼头刀,锁进了箱底。
这个老汉,就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刽子手——邓海山。
在死刑由枪决取代斩首的年代,他成了这门古老手艺的末代传人。人们只记得他手起刀落的那一刻,却少有人知道,这个刽子手的家里,还有另一个沉默的“参与者”,那就是“洗头工”。
清末民初,刽子手的收入来源远不止衙门那点月俸。行刑之后,尸体和头颅的处理,才是真正的生计。
按照当时规矩,死刑犯的尸身分两种去处:有家属来收尸的,交钱领走,缝合下葬;无人认领的,官府不会统一掩埋,默认由当班的刽子手自行处理。这些无主的头颅,要么被扔到乱葬岗,要么被刽子手带回家中。
带回家,不是为了纪念,是为了卖钱。
当时西医已经传入中国,新式学堂和医院急需人体头骨做解剖教具。一具完整的、处理干净的头骨,在黑市上能卖出好价钱。这笔灰色收入,比刽子手的俸禄丰厚得多。
但问题是,刽子手白天要在刑场行刑,晚上还得应酬衙门里的差事,根本没时间在家收拾那些带血的头颅。于是,清理、蒸煮、去皮肉、刷洗、晾晒等那些又脏又吓人的活儿,自然而然地落到了刽子手妻子的身上。
不过,邓海山没有妻子,只是请了一个女人帮他洗头。每次从法场提着一颗鲜血淋漓的头颅回了家,女人接过来,面无表情地生火、烧水、架起大锅。锅里翻滚着混着血沫的蒸汽,院子里晾着一排排森白的头骨。
有照片为证:1902年,一位南方家庭妇女在院中晾晒亲手蒸煮处理过的三个骷髅头,毫不畏惧。她的丈夫,正是当地有名的刽子手。这成了她家生计的一部分。恐惧在贫穷面前,不值一提。
实际上,刽子手属于古代贱业,普通人避之不及,同行内部联姻是常态。街坊极度忌讳,家里所有和尸骸、血污相关的杂活,只能自己家人承担,外人绝不肯上门帮忙。
邓海山虽然砍了三百多颗人头,攒下了一笔家业,但直到晚年都感叹:“我有钱,身体又好,为什么就没有女人愿意和我结婚过日子呢?”职业的阴影,伴随了他一生。
刽子手这个行当,代代相传着一句话:杀人过百,断子绝孙。师傅佟绍箕劝他收手,他不听。等他想收手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晚年的邓海山,无妻无子,孤苦伶仃。那把锁进箱底的鬼头刀,大概是他这辈子唯一的朋友。
有些活,总得有人干。有些事,总得有人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