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周扒皮还狠! 贵阳一电工老老实实干了26年,以为退休能安享晚年,社保局一查傻眼了:账户里空空如也,一分钱都没有!公司倒好,甩来9.2万就想打发他走人,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对劲。
这事发生在贵阳清镇,周师傅从二十出头就进入当地七冶体系的建筑项目做电工,1991 年、1996 年先后两次和企业签过正式用工合同,只是时隔多年,纸质合同原件已经在多次搬家中遗失。
二十六年来,他一直跟着项目辗转贵阳各个工地,日常负责线路巡检、设备维护、故障抢修,电工岗位带有高危属性,高空作业、带电检修都是常事,他从业多年从未出过安全事故,始终觉得只要踏实干活,企业就会按规定保障员工权益,等熬到退休就能领养老金安稳养老。
2025 年周师傅因身体原因办理离职,想着距离退休年龄不远,便到社保部门查询缴费记录,准备核算退休待遇。
查询结果让他完全无法接受:自己二十多年的从业经历,社保账户里没有任何缴费记录,相当于这二十六年的工龄,在养老保障里完全不作数。
他立刻回到原单位讨要说法,企业却表示他不在正式在编人员名单里,用工关系归属合作的劳务派遣公司贵州鸿业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社保问题需要和劳务公司对接。
很快劳务公司就和他进行协商,提出一次性支付 9.2 万元作为补偿,要求他签订一份结算协议,签字收款后双方不再有任何权益纠纷。
周师傅当时以为这笔钱是拖欠的工资尾款和离职补偿,没有仔细核对协议全部条款就签了字。
事后他才了解到,协议中明确标注这笔费用涵盖所有法定补偿,要求他永久放弃基于用工关系的全部权利主张,本质就是想用 9.2 万元,彻底结清二十六年的社保补缴责任。
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对等。
按照现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承担 16% 的缴费比例,个人承担 8%,即便一直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二十六年累计的缴费本金也远高于 9.2 万元。
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保欠费要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拖欠时间长达二十多年,滞纳金总额甚至会超过应缴本金。9.2 万元连补缴近十年的社保成本都无法覆盖,更别说承担二十六年的全部补缴费用。
社保对应的终身养老保障,更是一次性款项无法相比的。
按照 2026 年的养老金核算标准,缴满 26 年职工社保,即便始终按最低基数缴费,退休后每月也能领取两三千元的基础养老金,并且我国企业职工养老金已经连续 22 年上调,退休待遇会逐年提升。
只要符合领取条件,养老金会终身发放,9.2 万元仅相当于普通退休人员三到四年的养老金总额,完全不能替代后半辈子的养老保障。
从法律层面看,这样的买断协议也不具备免除社保责任的效力。
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义务,不会因为双方签订私下协议就免除责任。即便劳动者主动签字承诺放弃社保,这类协议也会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劳动者后续提出补缴诉求,用人单位依然要履行补缴义务,同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整改,社保行政部门还可对其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从 2025 年开始,社保缴费情况还纳入了企业纳税信用管理体系,欠缴社保会直接影响企业信用评级,进而限制其招投标、融资等经营活动。
目前周师傅的维权也存在现实难点。
早年的劳动合同已经遗失,要完整证明二十六年的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搜集工资发放记录、项目工作证明、同事证言等材料,举证成本较高。
其次是用工关系涉及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容易互相推诿责任,拉长维权周期。
最后是已经签订的结算协议,虽然不能直接免除社保义务,但会增加维权的流程复杂度,需要先举证签订协议时存在认知偏差,或者协议内容显失公平。
对用人单位而言,依法缴纳社保是必须履行的底线责任,靠规避社保缴费降低成本的做法,最终只会面临更高的违法成本。一旦被查处,不仅要全额补缴社保、缴纳滞纳金和罚款,还会影响企业信用和市场声誉,得不偿失。
截至目前,周师傅已经向当地劳动监察和社保部门反映了情况,相关单位也已介入核查。
公众都在等待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希望这位在岗位上坚守了二十六年的老电工,能拿到本该属于自己的养老保障,不让踏实干活的老实人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