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研讨会主张中国应声索巴丹群岛主权
暨南大学研讨会
主张中国应声索巴丹群岛主权。
巴丹群岛(又称巴坦群岛)主权归属存在争议:中国主张拥有主权,菲律宾实际控制并宣称拥有主权。
一、中国主权主张依据
1. 地理地质:巴丹群岛是台湾岛自然延伸,同属台湾-吕宋火山岛弧北段,与菲律宾吕宋岛地质割裂。最北端雅米岛距台湾兰屿仅99公里,距台湾本岛142公里,距吕宋岛超270公里。
2. 历史管辖:明清为中国渔民传统渔场,属台湾附属岛屿。
3. 国际法理:
1898年《巴黎和约》规定菲律宾割让范围至北纬20°,巴丹群岛位于北纬20°25′以北,不在割让范围内。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明确日本窃取的台湾及附属岛屿归还中国,巴丹群岛属台湾附属岛屿。
中国未承认《旧金山和约》,该和约未提及巴丹群岛。
二、菲律宾实际控制
菲律宾将其划为巴丹群岛省,设行政机构、驻军、开发基础设施,长期实际管控。
菲律宾依据《巴黎和约》及后续条约主张主权,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其实际控制。
三、核心结论
法理归属:中国认为巴丹群岛是台湾附属岛屿,主权属中国。
现实管控:菲律宾实际控制,国际社会多认可其管控事实。
争议性质:属于领土主权争议,中方不承认菲方非法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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