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哪是上班,分明是白嫖!” 陕西西安,一名 24 岁女子入职上海某公司,拿着 15000 元的月薪,可入职还不到一年,就接连迎来结婚、怀孕的人生节点,还被确诊为 “先兆流产”。
这位24岁的姑娘2023年2月入职,在西安能拿到一万五的月薪,说明技术功底确实过硬,企业当初招她进来也是下了本钱的。入职第七个月领证结婚,公司当时没说什么,毕竟这是人生正常节点,谁也没法挑理。
可到了2023年12月,怀孕24周左右查出先兆流产,医生当场开了两周病假,要求绝对卧床保胎。姑娘拿着正规诊断证明走流程申请,公司刚开始也没拒绝,算是默认了休假。
但两周后复查情况不稳,医生又建议继续休息,这么一来二去直接休到了2024年3月初,前后加起来两个多月。
这时候公司已经不乐意了,算下来姑娘入职不到一年,真正扎在工位上干活的时间实在太短,手头的项目临时分给同事,团队节奏全被打乱,内部怨气也开始冒头。
可真正让企业拍桌子的是,病假刚结束,姑娘转头就递上了十天婚假申请,申请刚交上去,又同步甩出了158天的产假申请,预产期在三月底,产假能从三月中旬一直休到八月中旬。
公司一看这架势,直接全线驳回,所有请假申请全部按“未批准”处理,工资从2023年12月开始一分没发,双方彻底撕破脸。
公司方面咬死一个理儿: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请假必须走完审批流程,没批准就不算数,没来上班就是旷工。
可张女士手里攥着的材料太硬了,每次请假的签收记录、和人事沟通的录音、连续不断的医院诊断书,每一样都摆得明明白白。
2024年3月22日张女士顺利生产,同年8月15日,她直接向公司发了被迫离职通知书,理由是拖欠工资长达九个月。
随后仲裁、一审、二审一路走下来,公司从头到尾都坚持一个逻辑:张女士是故意拿怀孕当挡箭牌逃避工作。尤其提到她2023年9月就领证了,却拖到次年3月才请婚假,隔了快半年,公司认为这不合理。
另外公司还强调,张女士在被客户项目组辞退之后立刻开始长期病假,时间点卡得太巧,怀疑真实性有问题。
但两级法院的判决给得特别干脆:病假只要有医院正规诊断证明,内容清晰、签字盖章齐全,就是有效的,公司批不批不影响请假成立的事实。
婚假是法定权利,法律没规定必须领证当天休,公司拿“隔了半年”说事儿站不住脚。产假更不用说,女职工产假期间按出勤对待,工资待遇必须给。
最终判决公司支付病假工资28724.13元、婚假工资3448.28元、产假工资40416.09元,再加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9189.4元,合计10.1万元。
事情到这按说已经尘埃落定,但引发的讨论远没结束。不少网友替公司喊冤,觉得一个刚入职的小姑娘,真正干活的时间掰着指头数得过来,企业却要搭进去这么多真金白银,以后谁还敢招女员工?
这种担忧听着现实,但仔细想,逻辑经不起推敲。法律保护孕期女职工的休息权和健康权,不是偏袒谁,而是守住最基本的公平底线。
有人说这是“白嫖”,但换个角度看,一个24岁的技术工程师,在西安拿一万五的月薪,说明她本身有值这个价的本事。
企业当初招她看中的是技术能力,谁也没法预判后续结婚怀孕这些人生节点。如果因为出了状况就把所有责任甩给员工,那职场对女性来说就太不友好了。
也有人担心,这个案子判下来,会不会让更多企业觉得“用女员工风险太大”,进而在招聘时变着法子筛掉育龄女性,反而让职场性别歧视更隐蔽、更严重。
这种顾虑不是没道理,但问题的根子不在判决本身,而在于生育成本到底该谁扛,如果所有成本都压在企业身上,企业自然会想办法规避。
要真正打破这个困局,得靠生育成本的社会共担机制,比如通过生育保险基金分担产假期间的工资支出,或者给雇佣育龄女员工的企业一定的税费减免。光靠堵企业的路,不解决背后的成本问题,最后受伤的还是普通打工人。
说到底,这案子真正值得琢磨的不是谁对谁错,而是职场里企业和员工之间那根弦绷得太紧了。企业觉得招个人不容易,员工觉得维护自己权利天经地义,两边都有自己的道理,但谁都别想着把好处占全。
法律这次站了员工这边,但企业吃一堑长一智,下次招人会不会更小心?这才是最让人揪心的地方。职场可以讲利益,但不能没底线;公司可以讲管理,但不能违法度。这起发生在西安的真实案例,就是最好的答案。
信源:中国青年报:入职不到一年怀孕请假被拒,如何让“生育友好”的雇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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