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取消“婚闹习俗”!河南汝阳,20岁的美丽伴娘被一群伴郎盯上,趁新人不在,一群人把伴娘拖到了床上。伴娘身单力薄无法反抗,任由他们折腾。谁知,他们居然把伴娘抛上半空取乐,七手八脚没接住,伴娘掉在了地上。经诊断,伤残九级,住院18天。事后,伴娘把一对新人和9个参与者告上法庭,赔偿了23万多元。
2023年10月4日,河南汝阳,新郎王某和新娘李某办婚礼,20岁的姑娘张某受新娘邀请来当伴娘。
新郎的朋友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等人也来庆贺。新郎把新娘接进婚房后,两人有事出去了。婚房里就剩下张某和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这帮人。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根本不是"闹",就是明摆着的欺负人。
张某指认,王某丙先是把她从柜子里硬拽出来。她躲到门后边,又被王某丙拽到床上。一群人把她塞进被子里,抓着被角往上抛。
第一次抛了,第二次再抛的时候,没人接住,张某重重摔在地上。伴郎胡某赶紧把人背下楼送医。这期间,新郎的姑姑还到门口喊过"别闹了",但里面的人根本不当回事。
张某被送到医院,第二天转院,诊断结果是腰椎L1椎体爆裂骨折,住了18天院。
2024年8月7日,司法鉴定所给出结论:九级伤残。一个20岁的姑娘,去给朋友当伴娘,图的是沾沾喜气,结果落了个腰椎爆裂的终身印记。
事情出了以后,新郎王某拉了个微信群,把当天在婚房里的人都拉进来商量赔钱。
群里的意见大致是:王某承担40%,其他人承担60%,先凑个四五万。结果两轮下来只凑了17416元,剩下6728.54元还是王某自己掏的。这点钱连住院费都不够,更别说后续的康复和伤残补偿了。
协商没结果,张某把新郎新娘加上9个参与者一共11个人告上了法庭,索赔27万多。法院的认定很干脆:张某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一分钱责任都不该担。
关键看的是责任怎么分。
新郎王某和新娘李某,法院判他们承担40%。为什么?因为他们是婚礼的组织者。
当地有婚闹的风俗,他们不是不知道,但新人有事离开婚房的时候,既没安排人看着场子,也没对这帮朋友提前打好招呼说"别瞎闹"。
作为主人,对婚礼现场发生的一切负有管理责任。你请来的人在你家里把另一个你请来的人弄伤了,你脱不了干系。
王某丙,法院判他承担20%。为什么比其他人多?因为张某从头到尾指认的就是他,把她从柜子里拽出来、从门后拽到床上。他是直接动手的那个,过错最明显。
剩下的王某甲、王某乙等8个人,法院判他们共同连带承担40%。这些人没有一个承认自己参与了抛摔。但法院的立场很明确:你说你没参与,你得拿出证据来。
拿不出来,那就按"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处理,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算了一笔细账:张某的各项损失共计224436.06元。
王某和李某之前垫付的9321.54元医疗费扣除掉,还得再赔80452.88元,外加4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王某丙之前付了2250元,扣除后还得赔42637.2元,再加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王某甲等8人之前付了15166元,扣除后连带赔偿74608.4元,再加4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七七八八加起来,总共23万多。
23万,买断一个女孩的腰椎?买断九级伤残的终身影响?当然买不断。但这不是赔偿够不够的问题,这是一个信号,法律在告诉你,婚闹不是法外之地。
有人可能觉得这是"小题大做",不就是闹一闹吗?但"闹一闹"和"违法犯罪"之间,差的不是动机,是后果。你拿"热闹""喜庆""传统"当借口,法律看的是行为本身。把人强行拽到床上、塞进被子里往天上抛,这是闹着玩吗?这是拿别人的身体当玩具。
这起案件的判决,最值得琢磨的地方是法院的逻辑。
不是你"想不想闹",是你"闹没闹"。参与者说"我没参与",法院说"你证明你没参与"。参与者说"这是风俗",法院说"风俗不能免责"。新郎说"我出去了不知道",法院说"你是主人你得管"。
这一刀切下去,切的是"法不责众"的老观念。很多人闹婚的时候心里想的是:这么多人一起,能拿我怎么样?法院的回答是:能。找不到具体是谁干的,那就一起赔。
20岁的张某,去参加一场婚礼,出来的时候腰椎爆裂。她没有做错任何事,没有招惹任何人,只是因为站在了那间婚房里。那些拽她的、抛她的、在旁边起哄看热闹的,没有一个人当时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直到法院的判决书下来,23万这个数字砸在每个人头上,才有人反应过来,原来这真的犯法。
婚礼需要的是祝福,不是以热闹为名的暴力。法律的账本上,从没有"闹着玩"三个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