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于: 某个人自己抄用了人家文化里的东西,还去对方家里推销,说规则上已经被认同是自己的,并不允许对方购买对方原本文化的产品,从而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向对方收钱,即使流程上被允许了,但是智商层面,被抄的人无法容许自己真的那么傻。这也是文化行业的硬伤,当熟悉流程的人恶意利用规则空子,企图恶意地垄断市场,恶意占用文化标志,那这个品牌本身就不再代表积极善意的文化交流,而是变相抢要的阴谋诡计,中国人向来是很包容的,过去为这些代表积极创新的品牌增加很多盈利和品牌价值,但是这份包容被当做傻就是另一回事了,谁都不想为此被当做没脑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