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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男子打工时,认识一女子,两人同居,生下8斤重女儿,给孩子上户口时,女子才

湖北,一男子打工时,认识一女子,两人同居,生下8斤重女儿,给孩子上户口时,女子才告诉男子她已婚,女子丈夫要告女子重婚,吓得她把女儿扔给男子回归家庭了,男子让女子带走女儿抚养。

他每月给1000元,被拒后,男子独自抚养女儿5年,竟然想把女儿甩给福利院。男子:我50多了,每月就挣7000多,2个儿子都30多岁了没结婚,实在养不起了。

2025年12月,湖北咸宁通山县的阮先生向媒体求助。5岁多的女儿快到入学年龄,户口仍未办妥,平日照护孩子的并非阮先生本人,而是已经60多岁的哥哥。

阮先生常年在外开塔吊,每月收入7000多元,家里还有房贷。阮先生承认曾考虑把孩子送到福利院,随后又表示舍不得,视频通话时,孩子总会喊爸爸。

公开采访显示,阮先生并未表示一定放弃孩子。记者问到亲子鉴定结果可能不一致时,阮先生明确回答,无论是否存在生物学父女关系,阮先生都愿意继续抚养,只是不知道手续怎么办。

通山县妇联随后表示将联系阮先生,黄沙铺镇派出所和通山县民政局也给出了处理路径。

2020年,1972年出生的阮先生在外打工期间认识1988年出生的郭女士,两人后来共同生活,郭女士在医院生下一名8斤重女婴。《出生医学证明》登记阮先生和郭女士为父母。

阮先生准备给孩子办理户口时,郭女士才说明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两人原打算等郭女士处理完婚姻问题,再登记结婚并给孩子落户,结果一拖就是几年。

阮先生向记者陈述,2023年郭女士的丈夫得知孩子的情况后,表示要追究重婚责任,郭女士随后离开阮先生家。

阮先生曾提出由郭女士抚养孩子,阮先生每月支付1000元,郭女士没有接受。此后双方删除联系方式,孩子继续由阮先生哥哥照看。

孩子的户口并非只有父母结婚后才能办理。湖北省公安厅2021年公开答复明确,非婚生育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一方户口簿和非婚生育说明申请落户。申请随父落户时,还要提交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黄沙铺镇派出所工作人员解释,鉴定确认阮先生为生父,孩子可以随阮先生登记,不需要郭女士再次配合;鉴定若排除父女关系,则要由民政部门继续核实监护、户籍和收养问题。

通山县民政局提出,阮先生若不是生父却仍愿长期抚养,需要郭女士和孩子生物学父亲依法配合,再按程序办理收养。

福利院也不是成年人因经济困难便能自行交付孩子的寄养地点。儿童福利机构接收儿童、承担监护责任,均须履行法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2025年公布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也说明,户籍、抚养费和监护问题可以由公安、法院、民政、妇联等部门协同解决。

孟某户籍登记及抚养费纠纷案中,法院处理户籍争议后,协调把未成年人户口迁入公共户,保障就学和就医。

另一宗陈某遗弃案中,儿童福利院是在法院撤销生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后,才正式承担监护责任,生父仍被判令支付抚养费和医疗费。

如今,亲子鉴定将决定孩子随父落户还是进入收养程序,郭女士应否承担抚养费用,也要进一步查明。

2025年12月12日,多部门已经介入,孩子能否在入学前办好户口,阮先生和郭女士是否真正承担责任,仍在等待后续处理。

信源: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