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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十余所高校专家在暨南大学研讨会上指出,根据《马关条约》等历史依据,巴丹群岛应

国内十余所高校专家在暨南大学研讨会上指出,根据《马关条约》等历史依据,巴丹群岛应属台湾附属岛屿,主权归中国。此举被认为是对近期日本与菲律宾在台湾东部海域进行划界活动、企图阻碍我国进出西太平洋及干涉内政的有力回应。

5月28日,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与菲律宾总统马科斯在东京会谈后,公开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

两国宣布,将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启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边界的正式谈判,希望通过划界提高相关海域的“法律确定性”。

这件事不是藏在附件里的秘密安排,而是日菲提升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一部分。
 
日菲同意磋商军事机密保护协议,继续推动雷达、舰艇等防务装备合作,还提出加强海上执法机构之间的联合训练。几项安排同时公布,难免让外界把海洋划界和军事合作联系起来,但从文件结构看,它们不是一回事。
 
中方很快作出回应。外交部表示,中国在台湾岛以东海域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日本和菲律宾绕开中方启动所谓划界谈判,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侵害中国海洋权益。

中方没有接受日菲可以单独决定相关海域边界的前提,并明确表示绝不允许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这场争议之所以敏感,与巴士海峡及其周边海域的位置密切相关,台湾岛与菲律宾吕宋岛之间分布着巴丹群岛和巴布延群岛,向东可以进入西太平洋,向西连接南海。

日本近年不断加强西南方向的军事部署,菲律宾也在推动与日本的防务合作,双方的协议、训练和装备项目越来越多,海上边界问题自然不会只被当成一项纯技术谈判。
 
6月30日,暨南大学确实举行了“日菲‘划界’背景下巴丹岛主权问题学术研讨会”。

来自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十余名学者,从地理、历史、族群和法律角度讨论巴丹群岛归属,并提出巴丹群岛在法理上应属于中国台湾岛、菲律宾控制缺乏充分依据的观点。

巴丹群岛与台湾在地理和文化上确实存在紧密联系,当地依凡坦人与台湾南岛民族之间有语言、航海和文化交流,最北端岛屿距离台湾南部岛屿也较近。

但地理距离和族群渊源只能作为历史研究材料,不能单独决定现代领土主权。世界上相邻国家之间存在同族群、同语言的情况并不少见,最终仍要综合考察条约、长期管辖、国家行为和国际承认。
 
《巴黎条约》是争论最集中的地方,1898年美西签署条约时,划定菲律宾群岛范围的北部界线涉及北纬20度,而巴丹群岛部分岛屿位于这条线以北。

中国学者据此认为,西班牙没有通过这份条约把巴丹群岛割让给美国。但菲律宾方面强调,西班牙早在1783年就把巴丹群岛纳入卡加延省管辖,此后当地又长期进入菲律宾行政和政治体系。

因此,仅凭1898年条约中的一条坐标线,就断言巴丹群岛从未属于菲律宾,证据仍然不够完整。
 
《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同样不能被简单拿来直接证明巴丹群岛归属中国,这些文件要求日本归还其侵占的中国领土,但首先需要证明巴丹群岛在日本占领之前本就属于中国。

菲律宾方面则认为,二战时期日本占领巴丹群岛,是对菲律宾领土的军事占领,战后恢复的是菲律宾管辖,而不是把该群岛从菲律宾转交给中国。

双方围绕历史材料的解释差异很大,不能把其中一方的论证直接写成已经没有争议的“铁证”。
 
海上的行动则比学术讨论更直接,6月1日,中国海警岱山舰编队进入台湾岛以东海域开展执法巡查,并明确表示,这是针对日菲宣布启动相关海域划界谈判采取的行动。

7月4日,秀山舰编队接替岱山舰编队,继续执行巡逻查证、护渔救援和维护航行秩序等任务。中方以连续执法行动表明,相关海域的权益不能由日本和菲律宾关起门来决定。
 
我认为,这件事真正值得警惕的,是日菲把海洋划界、安全合作、装备转让和联合训练放在同一轮关系升级中推进。

即使这些内容在法律文件里分属不同条款,现实中的战略影响也会互相叠加。中国有必要依法维护台湾岛以东海域的权益,也有必要要求任何可能影响中方权益的谈判不能绕开中国。
 
但我也认为,维护权益越需要立场坚定,论证就越不能含糊,巴丹群岛目前由菲律宾实际管辖,国际上也普遍将其视为菲律宾领土,一场学术会议尚不足以改变这一现状。

把有争议的学者观点直接说成确定无疑的主权结论,反而容易削弱论证的可信度。

真正有力的回应,应当把历史档案、条约关系、长期管辖和海洋法依据一项项做实,而不是只凭距离近、文化相似或者某一条约中的一段坐标,就匆忙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