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儿遭父亲性侵案迎反转广东清远“16岁女儿指控父亲性侵案”在二审迎来惊人反转,已满18岁的女儿当庭翻供承认捏造,这起因管教矛盾引发的诬告,导致父亲在缺乏物证的情况下被羁押两年,目前二审尚未宣判。一、事件核心反转过程1. 报案与一审报案时间:2024年6月23日,16岁的周晓艺(化名)在表妹陪同下报警,称长期遭父亲周大明(化名)性侵。检方指控:广东省清远市检察院指控周大明于2015年至2024年间多次对女儿实施性强暴及猥亵,建议判处无期徒刑。一审判决:2025年8月5日,清远市中级法院认定周大明犯强奸罪和猥亵儿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2. 二审翻供关键转变:2026年4月15日,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开庭,已满18岁的周晓艺主动出庭作证,称一审指控完全是捏造和诬告。翻供理由:周晓艺当庭表示,因父亲管教太严、干涉早恋扬言“要砍死男友”,导致其与男友分手,心生怨恨希望通过报警摆脱家庭管束。书面悔过:庭审后,她向法官递交了一封手写的悔过信,表示“愿意承担我所犯下的所有过错责任”。二、核心争议与证据审查情况1. 证据与鉴定DNA鉴定:案发后,办案人员对周晓艺所居住的两个地点的床垫、被单等关键物证进行了DNA鉴定,结果都与父亲周大明无关。缺乏物证:辩护律师指出,全案没有客观物证、痕迹证据支撑,全凭女儿的言词证据定案。2. 一审采纳的证据控方证据:清远市检察院在一审时出示了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现场勘验笔录及电子数据等。法院认定:一审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极为恶劣,严重违背人伦道德,且被告缺乏悔罪表现。3. 矛盾点与先前辩解被告始终否认:周大明在一审时就辩称,女儿因不满严格管教而诬告,且其患有抑郁症服用精神类药物可能会出现幻觉。母亲证词:作为女儿的法定代理人,母亲始终站在丈夫一边,认为丈夫是无罪的,女儿是因管教太严冲动报警。撤案与录音:据悉,周晓艺报案后曾试图撤案,并向多位亲属声称是为了搬出去单住而虚假报案。掌握的录音还显示其存在为获取钱财而诬告的可能。三、二审庭审进展与当前状态庭审时间:2026年4月15日由广东省高级法院在清远开庭审理。女儿身份:因已满18岁,周晓艺此次作为成年人及被害人出庭作证。辩护诉求:辩护律师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周大明无罪。当前状态:截至2026年7月19日,二审开庭已过去三个多月,法院尚未作出宣判。 16岁女儿遭父亲性侵案迎反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