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35岁内地女子因经济拮据,于是便站街揽客,期间,一57岁男老板路过,女子将其拦下并表示只要300块钱,于是男老板跟着对方一起到了附近一处大楼,期间,女子要男老板先洗澡,于是,男老板将手表等摘下后便进去洗澡了,可是等男老板出来后却直呼自己上当了。
据悉,35岁的女子刘某来到香港后因手头拮据,于是便想到之前在内地从事颜色生意,于是便站在街边揽客。
正巧57岁的男老板张某路过此处,于是被刘某拦了下来,在得知只要300元就能够和刘某云雨一番后,刘某便带着张某来到了一处楼宇。
期间,刘某要求张某先沐浴,沐浴之后才能够和自己缠绵一番,于是,张某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了浴室外,等自己洗完澡出来后发现,袋子里的一只价值11.7万的劳力士手表不翼而飞,而一同消失的,还有刘某。
于是,张某赶紧报了警,警方经过调查发现,刘某已经准备经罗湖离开,于是在离境之际将其抓获归案。
事发后,有网友说,这么大的老板,碰到300元一次的事情也把持不住自己?
还有网友说,这个女的这次就在香港老老实实待着吧,偷了这么大的金额,没个三五年出不来。
毫无疑问, 从法律上来说,刘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无疑,因为刘某本身打算和张某从事不法交易,在看到张某戴着这么好的手表后,将其据为己有,那么该行为就符合秘密窃取的盗窃行为,应当以盗窃追究刘某的法律责任。
由于事发地是在香港,所以适用的是当地的特别法,而不是内陆的刑法,一般而言,按照我们内陆的刑法,盗窃数额11万的,属于数额巨大的情形,按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数额巨大的,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
而在香港,盗窃罪的量刑是根据盗窃的金额和情节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如果盗窃金额不超过 5000 港元,那通常会被判处监禁 3 个月至 2 年。要是盗窃金额在 5000 港元到 50000 港元之间,刑期就大概在 2 年到 7 年。而当盗窃金额超过 50,000 港元时,那可能会被判处 7 年以上的监禁。
所以,刘某因盗窃数额超过11万元,因此会被处以 7 年以上的监禁,而如果是在内陆,刘某也将面临3-10年的刑期,所以,无论是在内陆还是香港,刘某所获得的刑期几乎差不多。
当刘某在香港服完刑之后,必然是会被驱逐回来的,那么,到时候刑法是不是可以继续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规定,在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参考这一条,虽然香港是属于国内,但是因为适用特别法,所以刘某在服刑完毕之后,回到内陆一般是会被免除处罚的。
不管怎么说,只要是国人,无论在哪实施了犯罪,其实刑法都是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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