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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冀东抗联总司令高志远去开会,萧克对他说:“配枪不错。”高志远把手枪交

1939年,冀东抗联总司令高志远去开会,萧克对他说:“配枪不错。”高志远把手枪交给萧克,谁知萧克却下令:“抓起来,杀了!”

高志远在平西被捕,确实是经过公审后被处决。

真正需要追问的是,一个长期参加抗日的人,为何会突然被认定为“汉奸”。

高志远早年已经参加抗日活动。

1935年8月4日,他与陈国武掌握刘佐周的行踪,在滦县火车站附近设伏,将这个伪武装头目击毙。

1938年冀东抗日暴动爆发后,他担任冀东抗日联军总司令。

参加暴动的人数,在不同史料中有“十几万人”“20万人”“20余万人”等说法。

统计口径虽然不同,这场暴动规模很大、高志远所部属于重要力量,并无太大争议。

问题出在西撤以后。冀东部队在日伪军围攻和沿途阻击中损失严重。高志远部原有约5000人,渡过白河、到达平西的只剩1000余人。

对这些官兵来说,平西是整训地,冀东是熟悉的战场,也是家乡和旧部所在。

可对新的指挥机关来说,部队刚刚整合,任何未经批准的离开,都可能被看成对统一指挥的威胁。

1939年2月7日,冀热察挺进军正式成立,萧克任司令员兼军政委员会书记。宋时轮、邓华所属部队以及来平西整训的冀东抗联,被纳入新的指挥体系。

高志远与萧克之间的矛盾,也在这个过程中迅速加深。

萧克后来在回忆录中写道,高志远想脱离挺进军、撤出平西,还同吴佩孚方面发生联系,并被指与日本人秘密谈判。陈飞向上报告后,高志远被捕。

公审时,杨春甫提出指控,陈飞等人出面作证。萧克坚持认为,当时已经掌握证据,高志远也在会上认罪,因此处决是正确的。

但这段回忆留下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公开文字只写了“掌握证据”和“供认不讳”,没有把所谓谈判对象、书信内容、口供全文和证言细节完整列出。

材料没有公开,不能反推当年一定没有证据;可后人仅凭几句结论,也无法把整个案件重新核验一遍。

吴佩孚这一环更容易引起争议。当时日本方面确实在拉拢吴佩孚,希望他出任伪职,但吴佩孚最后没有接受。因此,同吴佩孚方面接触,不能自动等同于已经投敌;

反过来,也不能只凭吴佩孚拒绝出任伪职,就证明高志远的所有行为都没有问题。接触的目的是什么,谈了什么,有没有形成实际行动,才是判断性质的关键。

当时的军事部署也在变化。1938年11月,相关指示仍强调在冀热察坚持和发展游击战争。挺进军成立后,一度准备在青纱帐时期向冀东发展。

后来华北战场形势改变,上级不再主张投入大兵力,只派干部加强冀东工作。

萧克晚年也承认,自己对这一调整理解得不够及时,应负主要责任。
高志远案件夹在部队整编、战场判断、组织纪律和内部猜疑之间。

高志远过去的抗日经历,不能自动证明他后来绝不会犯错;

一次越级联络,也不能在缺少完整证据展示的情况下,直接替代对行为性质的审查。

高志远被处决后,剩余1000多名抗联官兵与白乙化指挥的抗日先锋队合编。

1939年秋季整编时,这两支力量编为第10团,继续参加抗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