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老家农村,夫妻离婚通常是女的不要娃,男的要娃。因为男方找老婆的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离婚以后大概率以后就找不到媳妇了,所以他们会留住娃。
而女方也知道自己离婚带娃,以后不好再嫁彩礼钱会严重缩水,所以一般也不要娃,我观察到的大部分女方离婚不要娃以后,也不会给生活费,连探视都比较少,会把精力放在后面再婚生娃方面。
这个娃男方要过去以后,通常是爷爷奶奶带,这个单亲爸爸要继续出去打工养家,农村单亲爸爸再婚的概率不大,主要是经济原因。
如果经济条件好,通常也不会离婚,就算是再婚了,后妈也不愿意和前妻的孩子生活在一起,这孩子就是典型的“多余的”悲剧。
对于农村离婚的原因是啥?通常还是经济问题。至于那种老婆被老公打跑的这种情况,至少在80后、90后是很少出现的,仅说四川农村的情况,其他地方敢打老婆的,请大家在评论区报个IP。
城里面夫妻离婚,通常女方要娃的比例更大,至少我身边的同事离婚以后,基本上都是把孩子给予女方,城里面的人离婚以后,不要孩子的一方通常会给生活费,因为不给的话会被起诉。大部分人都是有工作的,也能执行到生活费,所以没有必要要闹到起诉的那一步,很丢人。
城里的女性,离婚以后带娃,很大的比例也不会再婚,因为再婚找的对象大概率还不如前任,那何必再给自己添堵呢?而且自己有工作有收入,加上父亲那边的抚养费,也能把这个孩子拉扯大。
前段时间,我家孩子惹我们两个生气的时候,我们两个既不想离婚,又不想要娃,我还特地花了时间帮她找了新疆、黑龙江的大学,听说这些大学收分比较低,容易考上,最重要的是离家远,不用受父母管教,反正底线是不能留在成都大学走读,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