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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坏种?内蒙古巴彦淖尔,16岁少女不学好,强迫得罪她的女孩做按摩女揽客,除此之

天生坏种?内蒙古巴彦淖尔,16岁少女不学好,强迫得罪她的女孩做按摩女揽客,除此之外,她还指挥一帮混混直接上街抢东西!东窗事发后,小小年纪就蹲了监狱,而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么无恶不作的一个小流氓居然被发现还有其他罪漏判了!

2026年7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陈某因犯非法拘禁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而这两项罪名,其实发生在2020年7月,那时候,陈某才16岁。

更让人后背发凉的是,陈某当时已经在服刑了,她之前因为强迫卖淫罪、抢劫罪、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被送进监狱。法院把新旧罪名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十二年,一个16岁就进去的人,等出来的时候已经快30岁了,回顾陈某的成长轨迹,几乎就是一条不断下坠的抛物线。父母早年离异,各自组建了新家庭,陈某从小跟着老人长大。

老人年纪大了,想管也管不住,陈某小学没读完就跟着社会上一帮闲散青年混,不回家也不上学。她脾气暴躁、下手狠辣,慢慢在当地混出了名号,身边聚起一群跟班,成了同龄人里说一不二的“大姐大”。

名头响了,排场就得跟上,可一个十来岁的姑娘哪来那么多钱?陈某想出来的办法,是把所有得罪过自己的女孩抓来赚钱。赚什么钱?逼着这些年轻女孩出卖身体,自己躲在背后当老板抽成。有人敢不服,陈某一招手就喊来一帮兄弟往死里打,打到服为止。

强迫卖淫来钱是快,但陈某嫌慢,她觉得自己本事够大,加上仗着自己是未成年人,想着就算犯了事也判不了多重。胆子一肥,主意就更野了——抢。

最开始在学校附近下手,学生们见了她没人敢不掏钱,被抢了也不敢吱声,可学生身上能有多少油水?试了几天,陈某觉得不过瘾,直接盯上了街上的成年人。她指挥一帮混混小弟,专找衣着光鲜的路人要钱。

但成年人可不像初中生那么好欺负,在那些被抢的人眼里,陈某和她那帮兄弟不过是一群十六七岁装大人的混混。几单下来就被人报了警。

这一报警,事情彻底兜不住了,警方一查,发现陈某身上不仅有抢劫罪,还牵扯出强迫卖淫、组织未成年人违法等一系列问题。罪行已经远远超出了“未成年人犯点小错”的范畴,陈某直接被刑事拘留。

然而故事到这里还没结束,就在陈某服刑期间,办案人员在梳理旧案卷宗时,又翻出了一桩此前从未被追究的旧账。陈某被捕之前,有个同龄女孩因为在背后嘀咕了两句对她的不满,被陈某带着几个手下直接拽进一家宾馆房间,一关就是四十多个小时。

那四十多个小时里,陈某和同伙轮番对这名女孩拳打脚踢,嘴巴里不干不净地辱骂。女孩被打得鼻青脸肿,跪在地上不停求饶。陈某不为所动,胁迫女孩给家人打电话要钱,钱不够就不放人。经鉴定,被害人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分别构成非法拘禁罪和抢劫罪,考虑到她犯罪时系未成年人,且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又是在服刑期间发现的漏罪,依法进行数罪并罚。

一个16岁的姑娘,强迫别人卖淫、组织未成年人违法、上街抢劫、非法拘禁、殴打辱骂还逼人拿钱。五宗罪加在一起,合并执行十二年有期徒刑。

有人说她是“天生坏种”,可仔细想想,一个从小没人管的孩子,小学没读完就混迹街头,她从哪里学来的是非对错?她从谁那里得到过真正的管教和关心?父母离异各自组建新家庭,老人有心无力。家庭的缺位,让一个本该在校园里读书的少女,早早滑进了犯罪的深渊。

当然,这不是给犯罪行为开脱,年龄从来不是犯罪的“护身符”。陈某一步步从不良少女变成地方一害,每一次放纵都在把她往更深处推。从强迫卖淫到抢劫,从抢劫到非法拘禁,犯罪的道路上从来没有“最后一次”。

巴彦淖尔这起案件,留给我们的不该只是一声叹息,一个16岁的孩子走上这条路,家庭、学校、社会,到底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而当她已经在监狱里服刑时才发现还有漏罪,又说明什么?

这些问题,比十二年刑期更值得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