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明确要求谷歌把境内用户的数据留在国内,不能随意传到境外。谷歌不愿接受,干脆退出中国市场。消息一出,西方媒体立刻群起指责,给中国扣上“封闭市场”“限制自由”的帽子。可十六年后再回头看,事情真是这么简单吗?
这段话很抓人,但并不完全准确。2010年,谷歌将中国内地搜索服务转到香港,公开争议的直接焦点,是谷歌停止按照中国法律对有害信息进行过滤,并不是今天已经成形的数据本地化制度;
谷歌也没有把所有在华业务一次性清空。因此,把“数据必须存在国内”写成当年退出的唯一原因,容易造成时间线混乱。
但核心问题没有变:任何跨国平台进入中国市场,都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不能因为掌握技术、流量和大量用户,就要求获得特殊待遇。
后来发生的事情,反而证明中国提前看到了数据安全风险。2017年施行的网络安全法,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将在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重要数据存储在境内;
2021年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明确,达到规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处理者,也要履行境内存储和数据出境安全义务。
这不是禁止数据跨境流动,而是先明确企业责任,再允许符合条件的数据依法出境。
2024年出台的新规把范围说得更清楚: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当年累计向境外提供100万人以上个人信息,或者1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提供10万人以上、不满100万人普通个人信息,可以通过标准合同或者认证办理。
跨境购物、汇款、支付、机票酒店预订、跨境人力资源管理等业务,还设置了相应豁免条件。中国的规则不是所有数据一律禁止出境,而是对重要数据严格管理,对一般商业数据提供便利。
新规实施一年后,数据出境安全评估项目月均受理数量下降约60%,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月均备案数量下降约50%,平均评估时间缩短到30个工作日以内。
截至2026年3月,已有9地自贸试验区发布数据出境负面清单,覆盖汽车、零售、民航、再保险、地理信息等22个领域。
2026年7月24日发布的最新政策问答还明确,个人信息出境的单独同意不能与其他授权捆绑,符合条件的安全评估结果可以申请再延长3年。
这些数据证明,中国的方向不是封闭,而是在守住安全底线的同时,减少企业不必要的合规成本。
再看美国。
美国司法部的数据安全项目已于2025年4月8日生效,把基因、精确地理位置、生物识别、健康、金融等列为敏感数据,对可能让中国等“受关注国家”获得相关数据的部分交易实施禁止或者限制。美国司法部甚至直接将这套制度描述为类似数据出口管制。
欧盟对个人数据传往第三国,同样要求满足“充分性决定”、标准合同或者其他安全保障条件。过去批评中国数据监管严格的国家,如今也在不断完善自己的数据出境监管制度。
我认为,真正需要反对的不是数据安全监管,而是双重标准。中国保护本国用户数据,就被指责为封闭;美国限制敏感数据流向中国,却被称为国家安全需要。对中国和本国企业使用两套标准,本质上是在利用规则服务不公平竞争。
中国也不能因此走向另一个极端。数据安全不等于所有数据都不得出境,监管必须分类分级、范围明确、程序透明,还要提高审核效率。
中国近年来持续缩小评估范围、增加豁免情形、推行自贸区负面清单,说明我们的目标是兼顾安全与正常使用,而不是全面限制数据跨境流动。
2010年的争议留给我们的判断很清楚:互联网企业可以选择是否进入一个市场,但不能选择是否遵守当地法律;数据可以跨境,但不能脱离监管。谁收集和掌握用户数据,谁就必须承担保护责任。
中国坚持正常的数据主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不应受到西方舆论左右,更没有必要因为依法监管跨国平台而缺乏底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