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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何先生请 2 位朋友到饭店吃饭,点了四菜一汤,6 瓶啤酒,共计消费 138

贵州,何先生请 2 位朋友到饭店吃饭,点了四菜一汤,6 瓶啤酒,共计消费 1380 元。可吃完饭结账时,店家却要收取 2272 元,何先生说自己没有消费那么多,店家表示:你们喝了 3 瓶刺梨汁。

何先生与朋友进入包厢后,看见桌上放着 3 瓶刺梨汁,瓶旁没有价签,服务人员也没有说明收费办法。三人饮用后,饭店称每瓶 88 元,打开 3 瓶便要按一箱结算,共收 892 元。

何先生当场提出异议,最难接受的不是饮料贵,而是饭店直到结账才提出整箱收费。若双方没有提前约定,饭店内部的销售办法不能自动变成消费者必须接受的条件。

类似问题在公开执法案例中出现过。2022 年 4 月,浙江建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一家餐厅,发现餐厅销售酒水和饮料,却没有标明价格。

经营者缺少完整账册,执法人员无法核清违法所得,最终责令经营者改正并处以罚款。这个案例说明,经营者准备收费,就应在顾客开瓶前把品名、单价和计价方式写清楚。

2022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要求经营者用显著方式标价,商品名称、价格、计价单位应当对应明确。

放到何先生所述场景中,若饭店主张每瓶 88 元,还要求开 3 瓶按一箱 892 元结算,那么两个价格条件都应提前告知。消费者只拿起 3 瓶饮用,并不等于同意购买整箱。

价格告知为什么重要,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王辛诉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给出了答案。2014 年 4 月 8 日,小米网站促销页面显示 10400 毫安时移动电源售价 49 元,王辛在当日 14 时 30 分下单时,订单却按 69 元结算。

小米公司解释为后台错误,但未能提交证据,也没有及时向消费者说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相关行为构成欺诈,判令退还货款,并赔偿 500 元。最高人民法院于 2015 年 6 月公布该案。

这起判决关注的不是 69 元是否昂贵,而是 49 元的信息已经影响王辛的购买决定。何先生所述纠纷也应沿着同样的线索核查:桌面有没有价签,菜单有没有刺梨汁价格。

服务人员是否提醒收费,整箱规则是否得到同意,饭店是否向其他顾客采用过相同做法。证据能够证明经营者故意隐瞒重要价格,使消费者在错误认识下付款,才可能进一步讨论消费欺诈和惩罚性赔偿。

杭州还发生过一件与饮品推销有关的真实案件。某茶楼提供茶饮,工作人员现场推销。茶楼为增加销量,编造龙井茶能够辅助降低三高、保护视力等内容。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查实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免费试饮并不违法,问题在于经营者不能借试饮隐瞒收费,也不能用没有依据的健康说辞推动交易。

刺梨是贵州特色农产品,刺梨饮品可以正常销售,价格也可由经营者依法自主确定。价格高低并非判断违法的唯一标准,关键仍是信息是否真实、交易是否自愿。

何先生保存的菜单、账单、付款记录和现场视频,才是判断这 892 元属于正常消费、标价违规,还是涉嫌欺诈的核心材料。事情如何认定,不能只看饭店后来是否愿意退款,还要看调查文书怎样记录每一个细节。

信源:网易新闻

评论列表

万顷沙
万顷沙 2
2026-07-28 22:37
刺梨汁我知道,可为啥三瓶就才算一箱?唉,店家格局还是小了,算一货车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