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不到头了!”上海,一男子6年前与妻子协议离婚,16岁女儿归妻子抚养。此外二人约定,男子每月支付女儿1000元生活费,教育、医疗和保险等大额支出二人各承担一半。谁知5年后女儿大专毕业,竟然想要出国留学,前妻找到男子索要54万元留学费用,男子却认为自己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如今女儿大专毕业,自己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支付留学费用。谁知前妻和女儿竟因此将男子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据潇湘晨报9月25日报道,六年前李先生和前妻刘女士协议离婚,当时16岁的女儿跟着妈妈过,俩人白纸黑字写清楚:李先生每月给1000块生活费,女儿的教育、医疗、保险这些大额开销,俩人各摊一半。 李先生是个普通工人,一个月工资也就几千块,除了给女儿的生活费,自己还得攒钱养老,日子过得紧巴巴但也算安稳。 他心里盘算着,等女儿满18岁成年,自己就算尽到抚养义务了,到时候能松口气。 没成想,离婚五年后,女儿大专毕业了,突然说要出国留学,前妻刘女士直接找上李某的门,拿出一堆留学中介的资料和费用清单,张口就要54万,说这是留学的学费、生活费杂七杂八的总开销,让他按以前的约定承担一半,也就是27万。 李先生一看这数字,当时就懵了,连忙摆手说自己拿不出,他跟刘女士说,女儿已经大专毕业了,早就过了18岁,自己每月1000块生活费从没断过。 之前上学的学费、看病的医药费也都按比例给了,现在实在没义务再掏这么大一笔钱,再说自己就这点工资,别说27万,就算两万七都得攒大半年,根本没这个能力。 本以为把话说开了能讲通道理,没成想刘女士不依不饶,说女儿留学是为了将来有更好的发展,做父亲的怎么能不支持。 见李先生坚决不给,刘女士干脆拉着女儿一起,把李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支付 27 万留学费用,李先生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心里又气又委屈,只能硬着头皮应诉。 法庭上,刘女士拿出当初的离婚协议,说上面写着 “教育大额支出各承担一半”,留学属于教育支出,李先生必须给钱。 李先生则辩解说,协议里的教育支出应该是义务教育和常规高等教育,留学是额外的高消费,而且女儿已经成年,自己没有法定抚养义务了。 这事儿很快传到了网上,网友们吵得不可开交,有网友说:“这前妻也太离谱了,普通人家哪拿得出几十万留学费,明摆着欺负人”。 也有网友觉得:“毕竟是亲女儿,能帮一把是一把,要是真有能力也不该完全不管”。 更多过来人说:“我家孩子刚毕业那阵也想留学,我直接说没钱,养到 18 岁尽到义务就行,这种超出能力的开销不能惯着”。 就在大家猜法院会怎么判的时候,判决结果下来了:李先生这五年里按时给生活费,教育、医疗的大额支出也都按协议承担了,已经履行了法定的抚养义务。 而且闺女已经成年,留学不属于必需的教育开支,再加上李先生确实没有支付能力,所以驳回了刘女士和闺女的诉讼请求。 其实,养孩子哪有什么 “头”,但义务总得有个边界,做父母的,能把孩子拉扯大、供到成年毕业,已经尽了本分,超出能力的要求,就算是亲人,也没法勉强。 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信源:潇湘晨报2025-09-25——21岁女儿面临出国留学,女子要求前夫按离婚协议约定承担54万元费用,法院:驳回
深圳女子深夜爬窗赴情人约,丈夫装睡不拦:留得住人,留不住心近日,广东深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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