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终于放大招了,以174:1的压倒性胜利通过了一则法案。 说白了,就是李在明削弱了韩国检察官的权利。本来他们的权利包括了对总统在内的很多官员的调查,但是以后这个权利就成为历史了。因为李在明通过了修正案,更改了这一权利。 要知道,检察院本来就是维护权威体制的,但是随着财阀不断地壮大,检察院逐渐沦为了“政治工具”。归根结底来说,还是权力太大了。 所以说,任何一个部门都不能有着过多或者过大的权利,必须要有制衡权力的部门和监督的部门,才能使权力运行保持公平正义,避免不受制约的权力部门进行腐败。 这回,检察院变成了缺乏独立性的侦查机关,更容易成为政客们的“工具”。 就比如看特朗普如何对美国联邦调查局颐指气使的场景,就知道行政机关的公权力是如何被“私有化”的。 总之,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权力“制约公开”运行,才是硬道理。
李在明手段果然狠辣,174:1压倒性优势通过,韩国检察厅轰然倒塌 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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