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男子花20万买了一辆A07型电动汽车,谁知刚开了一年,故障灯亮了,他把车送到4s店里,车子升起来之后,来了两个维修技师,两个师傅检查,确认底部无剐蹭撞击,4s店要男子先回去,等好了再联系他,3天后男子接到电话,4s店说电池包破损,是外力撞击所致,要他自费7000元维修费,男子急了,当时看了底部,确认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当时为啥不说?男子认为,要么是电池本身密封不好,要么是维修拆装时弄出来的,要我自费,那不可能!售后: 位置特殊,不拆下来根本看不到! 潘先生一脸愁容,他告诉记者,自己遇到的糟心之事,到现在他心里都十分难受。 原来,一年前潘先生来到杭州下沙长安起源某4s店里,花了20万元,买了一辆型号为A07的电动汽车。 买这辆车时,潘先生最看中的一点,就是车辆的续航,这辆车续航高达710公里。 潘先生之前开过续航低的车,他感觉开的很累,因此他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辆车。 谁知开了一年,前些天出门办事,潘先生开车正常行驶,可行驶途中,突然显示屏上的故障灯亮了。 潘先生心里害怕,怕万一再撂到了半路,他立刻开到了4S店里。 到了店里,维修人员把车子升高,底部架起,这样就能够在车下进行仔细的检查。 4s店来了两位维修技师,两位师傅在车下仔细观看,潘先生忍不住也凑到车下,他也要细心察看,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经过一番仔细的检查,他们最终确认,车辆底部并没有刮擦痕迹,也没有撞击痕迹,之后他们把车放了下来。 因为没有找到问题,车辆开不走了,4s店要潘先生先自己回去。 车辆就留在售后中心,等好了会给他打电话联系。 潘先生心里难受,可又无可奈何,他转身回家,目前除了等待,别无他法。 潘先生等了3天,4s店打来电话,说他的车辆电池没有问题,是电池包外壳受了撞击,漏气进水,这才发生了故障。 潘先生一听就急了,既然电池外壳撞击这么严重,那当时检查时为啥不说? 检查时共有两个师傅,外带潘先生本人,他们都一起在车底下看过,为啥当时没有明确是电池包撞击这个原因? 因此,潘先生怀疑,既然你们说是电池包破损故障,当时检查时又没有发现和明确确认这个问题。 那就有可能是电池包本身密封就没做好,也有可能是4s店在维修拆装时导致的破损。 可4s店表示,售后判定这是非质量问题,是潘先生自己撞击,他们不接受售后保修,而是要潘先生自己承担维修费7000元左右。 潘先生更加生气,他坚决不能接受这样的售后,因此他找到记者,想要得到记者的帮助。 记者陪同潘先生来到4s店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初他们只是做了初步检查,在初步检查时,的确没有发现电池包有破损处。 但之后经过进一步拆解,这才发现了是电池包连接处有破损,可受损处位置特别,如果不拆下来就很难看到。 因为检查初期,维修师父是用肉 眼 观看,看不到有很大的撞击点,但是后来经过检查,确实是因为这个问题。 因此负责人表示,她愿意为工作人员的不当语言承担责任。 但潘先生不认可,双方各执己见,到底是因为外力撞击还是其他原因,一时半会也给不出判断。 潘先生不想争辩,他提出诉求,维修费7000元要他独自承担,他绝不接受,他要求对方也承担一部分费用。 负责人表示,愿意好好沟通,成本价是多少就给你算多少。 之后经过了解,电池包之所以会破损,可能存在一下几种原因: 一是环境影响,比如说长期在高温高湿,或者强震动的环境下使用。 二是维护不当,或者用不正确的充电方式,又或者疏于定期维护,都有可能会导致电池内压力过大从而造成外壳破损。 当然还有可能,是本身的焊接有缺陷,钣金冲压工艺不良对焊或壳体变形等原因。 潘先生情绪逐渐稳定,他愿意进一步协商具体的维修金额。 那么,这件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8条规定: 家用汽车产品的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潘先生的车购买仅一年,尚在包修期内。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9条还指出: 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费修理。 如果潘先生能证明电池包破损并非外力撞击所致,而是车辆本身存在质量问题,那么4S店应当免费为其维修。 4S店称电池包破损是外力撞击所致,应由4S店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破损是潘先生使用过程中造成的,否则应承担不利后果。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潘先生作为消费者,在车辆维修过程中,若4S店存在操作不当导致电池包破损,或者未能尽到合理的检查、告知义务,损害了潘先生的合法权益,潘先生有权要求4S店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关注@王哥说法 多学法律少吃亏!
比亚迪宋被陈震驾驶劳斯莱斯猛烈撞击,就是那个车评人,挣车商赞助金的吹车人。事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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