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孤寡老人向银行贷款66万,结果,没多久就死了!由于无儿无女,没人继承,他也

婚姻家事法观止 2025-10-30 13:59:28

上海一孤寡老人向银行贷款66万,结果,没多久就死了!由于无儿无女,没人继承,他也没有立遗嘱,导致这笔钱收不回来!银行追债却“找不到被告”?法院指定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随后,银行将民政局告了,要求民政局清偿贷款。法院判了! 孤寡老人生前拿屋作抵押,申请了最高额抵押贷款66万,谁也没料到,老人还没来得及享受,就突发疾病去世。 银行上门催款,才发现宣先生是孤老,没继承人,连个远房亲戚都找不到——债务人没了,继承人没有,这60多万逾期账,成了没人认的“死账”。因为民政局遗产管理人,所以银行找上了民政局。 民政局这边也不含糊,当庭就辩解说:“我们只是遗产管理人,不是债务人。按规矩,得先把宣先生的老房子拍卖了,用拍卖款还银行的本金和利息,要是卖的钱不够还,超出的部分我们没义务垫。” 法院最后还是判了民政局“清偿”。不是让民政局掏自己的钱,是让它履行管理人的职责:宣先生和银行的贷款合同是有效的,银行放了钱,宣先生没还清就去世,银行的债权得保。 根据《民法典》,没继承人的遗产,由被继承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管理人,职责就是处理遗产、清偿债务,说白了就是帮逝者把身后的财务事儿理顺。 这里得说清楚,“遗产管理人”不是替人还钱的冤大头,是法律规定的“遗产管家”。 有网友表示:“这判罚太暖心了!孤老没亲人,公家当管家,既不让银行吃亏,也没让老爷子背‘赖账’的名,规矩和人情都占了” 搁以前,孤老去世留了遗产和债务,没人管没人问,银行的钱要不回来,房子可能就荒着,最后两边都浪费。现在有了民政局当“管家”,按法律流程拍卖房子、清偿债务,既没让银行的合法债权打水漂,也没让逝者的遗产闲置,更没让公家平白背锅 ——这就是法律的严谨,把“没人管”的烂摊子,捋得明明白白。 咱们常说“老有所依”,依的不光是活着的时候有人照顾,更是去世后有人兜底,法律和政府部门能把他的身后事理顺,这就是最实在的“依”。

0 阅读:0
婚姻家事法观止

婚姻家事法观止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