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正规”的法院!珠海,女生状告父亲,要求病重父亲卖房给自己留学!而法院的判决,令人称赞! 珠海香洲法院一桩判决最近戳中无数人的心,有人直言这才是百姓想要的“正规”法院,法理硬气,人情暖心。 事情说起来挺揪心,房产证写着女儿名字,她却要告重病父亲腾房卖房,就为凑钱留学。 故事得从2008年讲,那会儿小美才几岁,父母掏钱在珠海买了套80多平的房子,两年后特意把产权登在6岁的小美名下,这本该是份藏着期待的礼物,没成想十几年后变成撕裂亲情的导火索。 2013年小美父母离婚,这套房没算共同财产,依旧挂着小美名字,之后小美跟着母亲过,住另一套房子,12岁起就很少跟父亲见面,慢慢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转眼到2025年,小美成了快毕业的留学生,想继续深造却缺资金,她突然想起名下还有套房子,找母亲去商量卖房,才发现房子早住了人,正是多年未见的父亲,还有帮忙照看他的姑姑,母亲几次沟通腾房,都没谈成。 小美急了,觉得房子是自己的,急需用钱天经地义,父亲完全能另找地方住,一气之下,她把亲生父亲和姑姑告上法庭,要求立刻搬离腾房,法庭上她理直气壮,说房本写自己名字,卖房深造合情合理。 可姑姑的话让在场人都沉默了,“你告错人了!屋里住的是你重病的爹啊!”姑姑红着眼眶解释,自己只是顾念姐弟情分才来照料。 原来小美父亲2010年突发脑梗,开了颅,这些年辗转多地治病,2012年鉴定为二级伤残,左上肢、左下肢都动不了,生活根本不能自理,全靠人全天照顾。 躺在病床上的父亲说话都费劲,却强撑着开口:“这房子是我当年出钱买的,本来想给你爷爷奶奶住,登你名下是疼你,我现在没别的房,看病吃药都花钱,哪有钱租房?你让我搬出去,我能去哪?” 一边是房产证上的物权,一边是走投无路的重病父亲,所有人都等着法院给说法,珠海香洲法院的判决没让人失望,直接驳回小美全部诉求,理由说得明明白白。 法院查清楚,小美当年不满7岁,根本没能力买房,能拿到产权全因父母子女的特殊关系,是纯获利益的事。 现在只拿房产证说事,不提父亲养育之恩和当前困境,根本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更关键的是,《民法典》早有规定,做事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法官特意强调,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小美父亲重病无房、生活不能自理,她却要逼着腾房卖钱留学,既违了法,也丢了尊老爱幼的美德,碰了公序良俗的底线,至于姑姑,照料重病弟弟是家人互助,于法于理都没毛病。 判决下来后,小美姑姑特意送了锦旗和感谢信,握着法官的手说谢谢让弟弟能安稳在家养病。 这结果传到网上,网友几乎一边倒点赞,说物权要保护,但权利不能滥用,法院这判决守住了人心底线。 其实这案子早把道理说透了:房子能登在子女名下,这份爱却不能变成伤害父母的武器。 法律护财产,更护人伦亲情,珠海香洲法院的判决,没让“合法”变成冷血的挡箭牌,既讲清了法理,又守住了情理,这才是百姓认可的公正,才配得上“正规”二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