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彩礼惹的祸?!”11月2日报道,河南夏邑,男子给了一女子10万元余元彩礼后,与对方订婚,而后因与对方发生矛盾,与对方解除婚约。随后,男子还想要与对方在一起,并同意对方将彩礼增加到36万元。结果,再次与对方订婚当日,男子因父母未给对方送彩礼,与父母发生争执而后离家轻生。事后,男子父母难以释怀,认为女子及其家人索要高额彩礼等行为与男子的死亡之间不无关系,将女子及其家人告上法庭,索要20万元赔偿。但是法院这样判! 夏邑的小伙小陈(化名)家里条件一般,老两口靠种地加打点零工才把他供出来。 2024年2月,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姑娘小武(化名),两人见了几次就对上眼,性格也合得来,恋爱谈了大半年,感情一直挺稳。 过完年,小陈觉得差不多了,就提出来要订婚。 按照当地习俗,男方要先给彩礼。 小陈家咬咬牙凑了10万块钱陈家给了10万元压手礼,还买了“三金”,戒指、项链、耳环,一应俱全。 两家人见面都挺满意,都盼着年底能办喜酒,小陈心里踏实了,总觉得这门亲事算稳了。 2025年1月,可感情的事说变就变,离订婚还有几天,小陈和小武因为一点小事吵起来。 小吵小闹几次后,索性分了手。 让人意外的是,武家并没拖泥带水,退回了彩礼和三金,算是干干净净地断了。 吵完后,小陈越想越后悔,觉得武某才是那个合适的人。 家里人也劝他:“女孩子挺好的,别因为一时赌气把事闹黄。” 于是他硬着头皮去找小武赔不是,一连去了几趟。 武家一开始也有顾虑,怕再出乱子,但看陈某态度真诚,也就答应再谈一次,但有要求,要复合也行,但得重新说,彩礼得加。 这一次,谈的条件比之前严多了,武家提出要36万元彩礼,比原来整整多出26万。 陈某一听,愣了几秒,随即咬咬牙说:“行,就按你们说的办。” 他回去跟父母商量,父母一听就摇头,说:“这不是要命嘛?家里哪有这么多钱。” 可小陈心里认准了小武,觉得“钱能解决的都不是大事”,还偷偷地再去谈。 但这事他没跟家里明说,就自己私下拍了板。 他想的简单,只要能复合、能结婚,钱总能想办法凑齐。 两家约好,2025年正月初六送彩礼,初九结婚。 时间一天天过去,眼看订婚日子到了,小武家那边打来电话催钱,小陈这才慌了,赶紧跑回家告诉父母:“彩礼要36万,得准备钱。” 他爸妈一听当场傻眼。 之前那10万已经掏空了家底,这回还要三倍多的钱,压根不现实。 到了正月初六这天,武家在家等了一上午,也没见陈家送彩礼过来。 打电话催问,陈某支支吾吾,后来才说实话,家里不同意。 原来,武家除了要36万,还临时加了一个条件:让陈家把陈某弟弟开的烟酒店交给他俩经营。 陈家觉得太过分了,直接取消了银行取款预约,婚庆、酒席都停了。 两头都不顺,陈某夹在中间,彻底崩溃。 他跟武某微信里说:“家里反对得厉害,我和他们吵翻了,我现在一个人外头,不想活了。” 武某看了慌了,连忙劝他别想不开,一边安慰,一边赶紧联系陈某的母亲和朋友,希望他们尽快去找人。 可等人找到时,一切都晚了,陈某被发现溺水身亡。 陈家的天塌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老两口哭得几乎说不出话。 悲痛之余,他们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是武家逼死了儿子。 他们一纸诉状把武某父女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0万元。 法官仔细看了双方提供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反复核对时间线。 法院认为,虽然武某曾经说过一些气话,但那都是情侣吵架时的情绪话,跟陈某的死没有直接关系。 她提出的彩礼金额和条件,属于双方协商内容,不存在胁迫。 而陈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决定自己的行为,对自己的选择要负主要责任。 判决书最后写明:陈某的轻生是其个人行为,后果应由其本人承担。武家在事件中没有明显过错,不承担法律责任。但考虑到双方关系曾经亲密,武某自愿补偿陈家2万元,法院予以认可。 判决出来后,舆论炸了锅。 有人替陈家鸣不平:“36万彩礼不是压死人吗?这哪是结婚,是变相要命!” 也有人支持法院:“成年人有选择的自由,也得承担后果,感情破裂不能全怪一方。” 但无论怎么说,一个年轻人就这么没了,终究是让人心疼。 这件事也让不少人反思:彩礼本是个礼节,是个吉利的象征,可一旦成了攀比的数字、博弈的筹码,婚姻的意义就变了。 真正的婚姻,靠的不是彩礼的多少,而是两个人愿不愿意一起过日子的心。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津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