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父母于婚后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两人离婚后,房子是归男方个人所

拆台谈社会 2025-11-05 10:13:32

男方父母于婚后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两人离婚后,房子是归男方个人所有,还是妻子也能参与分割?

关于这点,看相关解释的变迁就行了。

早期的相关司法解释,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是这么规定的: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后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又做了进一步进行解释: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到了现在,相关解释亦变成: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是否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数额。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购置房屋由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如果赠与合同明确约定相应出资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出资来源及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其中一方所有,并由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综合来看,该房屋虽是男方父母于婚后全款购买,但没有明确约定只赠予男方,而是登记在双方名下,最后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由于女方在婚后还承担了家务,离婚时如果要求,在分割时还能拿到对应的家务补偿。

大概率是1-5万不等,具体要看法官如何自由裁量。

女方承担家务拟分婚后房产遭拒实务案例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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