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银行取我自己的钱,柜员一脸严肃地问我:“您取钱干嘛用?” 我当时就想回一句:“关你屁事?” 但咱是文明人,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这事儿真的越来越离谱了。 我的钱,我存你这儿,图个安全,图个方便,本质上是我信任你。 结果呢? 我成了被审问的对象。你成了权力本身。 隔壁张阿姨想给孙子包个大红包,取五万,被盘问了十几分钟,最后还要填个表,写清楚钱的“合理去向”。 楼下开小卖部的李哥,年底给伙计发工资,取点现金,被要求出示营业执照,好像在自证清白。 这是什么道理? 银行总有理由,说得特好听:“为了您的资金安全”,“响应国家号召,反诈骗”。 听着真伟大。 可我怎么感觉,这像为了防一个小偷,把整栋楼的门都焊死,然后跟业主说:“你看,我这是为你们好。” 这就是典型的“有罪推定”。 把每一个储户都当成潜在的骗子、潜在的洗钱犯。 然后让我们自己去证明,自己是个好人。 我凭什么要向你证明? 还好,总算有个明白人站出来说了句大白话。 人大那个吴晓求教授,我真想给他点个赞。他说,储户对自己的钱有100%的支配权,银行只是个“保管员”,不是“盘问官”。 你看,这本该是常识。 现在,却需要一个顶尖的金融专家吼一嗓子,大家才觉得“对啊,是这么个理儿”。 多讽刺。 金融的根是什么?不是冷冰冰的规定,不是那一套套的风控模型。 是信任。 两个字,是人心。 你今天让我为了取自己的两万块钱,绞尽脑汁编个“合理”的理由。 我明天就会琢磨,我的二十万、二百万,还应不应该放在你这里。 信任这东西,就像一张纸。 你每次盘问,就是把它揉一下。 揉皱了,再想抚平,可就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