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活久见了!河南,一童装店走进来一对母女,本以为两人是来买衣服的,但没想到两人居然是时隔1年前来退货的。店家表示时间太久了无法退货,没想到女子却说:“你卖给顾客,顾客也不知道是旧款”,网友直呼“开眼界了”。 事情得从去年秋天说起,一位阿姨想着给外孙添新衣,就到这家童装店挑了两身衣服,当时买得挺痛快,店家也热情地帮着选了合适的尺码。 可谁也没想到,这衣服一放就是一整年,直到今年11月,阿姨突然带着女儿找上门来,一开口就给店家出了个难题。 阿姨一边笑着说“我来给你找活哩”,一边从包里掏出去年买的那两身童装,解释说今年给外孙拿出来穿,才发现孩子长得太快,衣服已经小得穿不上了,想让店家给退换。 店家一听就犯了难,耐心跟阿姨解释:“去年九十月买的衣服,这都过去一整年了,今年的新款早就上了,去年的款式早就没货了,实在没法换啊!” 店家还说,要是刚买几天、一个月内,退换都好商量,可这都一年了,小本生意实在扛不住这样的要求。 更没想到的是,阿姨的女儿紧接着说:“你把这衣服接着卖给别的顾客,他们也不知道是旧款啊!” 这话一出,店家彻底没了辙,双方僵持不下,最后店家还是没答应这个退换要求。 这段对话被分享到网上后,很快就引发了热议,大家都在讨论这事到底谁对谁错。 网友们的看法分成了两派。 支持店家的人占了大多数,有人说:“这也太离谱了,衣服买了一年才拿出来穿,小了怪谁?总不能孩子长个儿,损失让商家承担吧?” 还有人吐槽:“卖给别人不知道是旧款,这话太自私了,这不是让商家欺骗其他顾客吗?” 也有少数网友觉得阿姨不容易,可能是忘了给孩子穿,浪费了可惜,不过就算这样,也不该时隔一年才来退货。 在我看来,这事的核心其实就是“规则”和“诚信”两个词。 首先,不管是实体店还是网店,退换货都有基本的时间限制,这是行业规矩,也是买卖双方的默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前提是商品完好、不影响二次销售,更别说都过去一年了,衣服就算没穿,也早过了合理退换期,而且童装季节性强,去年的款式今年根本没法卖,商家确实没义务退换。 其次,那位女子说“顾客不知道是旧款”,这话真的欠妥。 商家做生意讲究诚信,怎么能把去年的旧衣当新款卖?这不仅违背商业道德,还会砸了自己的招牌。 阿姨想不浪费衣服的心情能理解,但不能把自己的损失转嫁到商家身上,更不能让商家去欺骗其他消费者。 小本生意本来就不容易,要是都这样时隔一年来退货,商家根本没法经营。 其实类似的“奇葩退货”不是第一次发生,有人夏天用完电风扇就退货,有人穿完演出服就退,都是在钻规则的空子。 可这样的行为看似占了便宜,实则破坏了市场秩序。如果商家因为怕被“薅羊毛”,都收紧退换货政策,最后受损的还是普通消费者。 买卖之间,诚信才是最值钱的“本钱”。消费者有维权的权利,但权利不能滥用;商家守经营的规矩,也该得到尊重。 不管是买东西还是卖东西,都得守住底线,别让“想占便宜”的心思,毁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 毕竟,好的市场环境需要大家一起维护,你守规矩,我讲诚信,买卖才能做得长久,社会也才能更有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