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找记者?男子开奔驰车进入地下停车场,结果车子太高,天窗被喷淋头刮坏,损失两万多!男子认为物业保安没有尽到提醒责任,要求他们承担赔偿。而物业负责人说:“地下室入口这么大限高的标志,你看不到吗?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凌先生开着一辆商务奔驰车,兴高采烈地去某场所消费。到了地方,他打算把车停在该场所的地下室停车场。 当他把车缓缓开进地下室时,突然,“砰”的一声巨响从车顶传来。 凌先生心里“咯噔”一下,赶忙下车查看,这一看可把他心疼坏了——车子的天窗被顶上的喷淋头刮得稀碎。 后来,他把车送去维修,花了2万多块钱。凌先生越想越觉得憋屈,他觉得这损失必须得由该场所的物业来承担。 于是,他带着调解员气势汹汹地找上门去,要求物业赔偿。 物业负责人看到凌先生带着调解员来了,也不慌不忙,指着地下室入口处那个大大的限高2M的标志,理直气壮地说:“你自己没长眼睛啊,没看到这限高标志吗?你把车刮了,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凌先生却不认同物业的说法,他振振有词地说:“我来你们这儿消费,保安引导我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而且那抬杠是手动的,保安当时也没提醒我停车场限高啊。要是他当时看到我车辆过高,就应该劝导我呀!” 物业负责人听了,无奈地摇摇头,反驳道:“你车子超高了,你自己本身就得看清楚啊。那么大一个标志贴在那儿,你是看不见还是咋的?” 双方吵得不可开交,那么,从法律上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律师表示,凌先生开的这辆车明显比普通车辆高,他应该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主要责任肯定得自己承担。 不过呢,因为这个停车场有保安看守,还是手工抬杠,所以保安其实也应该有一定的提示义务。但这个提示义务相对比较轻微,毕竟车子有多高,车主自己才是最清楚的。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高速入口都有限高啊,工作人员也没有拦截告知,自己开车自己心里要清楚。换个概念,路上有限速牌,难道也要告知吗? 也有网友说,本身自己车高!入停车场自己要注意的!没让你赔消防水管就不错了!现在的人都是怎么了? 还有网友说,不要说保安的事,保安是负责进出引导的,因为人家无法鉴定车的高度,人家也不知道车的高度,如果人家不让你进,司机又该找调解员说不让进了,责任就在司机! 我认为,作为车主,在进入停车场之前本就应该仔细观察、确认车辆是否符合限高要求,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和责任。不能因为自己没注意,就把责任一股脑地推给物业和保安。 如果每个人都像凌先生这样,遇到问题不从自身找原因,而是想方设法把责任转嫁给他人,那社会秩序还不乱套了? 我们在生活中,都应该多一些担当,少一些推诿,遇到问题先反思自己,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闹剧再次上演。 不过,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物业工作人员,都应该增强责任意识,多一份细心和提醒,这样就能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