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5年后欲要回孩子,养父母反诉百万!法院判了,但这场“夺子大战”里,究竟谁是赢家? 11月10日,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收养关系纠纷案。 2020年,女子魏某未婚先孕,因自己无力抚养孩子,就想将腹中孩子送人。 而结婚多年一直未有孩子的谭某某夫妇成了最好的对象,双方私下签订一纸协议,约定孩子出生后即抱回谭家抚养。 只是五年后,魏某思念自己的孩子难忍,就一纸诉状将谭某某夫妇告上法庭,索要自己的亲生骨肉。 却不想被谭某某夫妇提出了反诉,要求魏某承担孩子抚养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及精神损失共计100万元。 魏某与谭某某夫妇之间虽然私下签过收养协议,但因为谭某某夫妇并没有通过正规的收养流程,所以收养行为是无效的。 所以谭某某夫妇与孩子之间,是“事实抚养”,却没有被法律保护的父母子女的关系。 但是,孩子的生母魏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送养后又单方反悔,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所以,法院判决魏某向谭某某夫妇支付抚养期间的生活开支、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共计47万余元。 虽然说,魏某未婚生子,无力抚养孩子,迫不得已才将孩子送人,值得人同情。但其出尔反尔,有违道义。 因为孩子不是物品,将一个孩子从小养大,除了财力,更多的是倾注了很多的心血和爱,这是一种无法回收的付出。 养父母五年的付出,根本无法用金钱衡量,47万仅是经济补偿,却难以抚平情感创伤。 只是谭某某夫妇,没有将收养手续合法化,这在法律上确实站不住脚。所以当孩子的生母有了能力、也有了抚养意愿的时候,她就有了优先权。 法律对收养设下严格程序,不是为了阻碍爱的传递,而是为了确保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合法、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这场“夺子大战”里,压根就没有赢家!生母背负巨额债务,养父母痛失挚爱。 最受伤害的恰恰是那个还没出生就被亲生父母抛弃,长到5岁,生母又与养父母对簿公堂,却没有人去想这个孩子他已经开始有了感情和记忆。 他的未来,又该如何面对这失而复得的母爱?如何去看曾经拥有却又一朝失去的养父母之爱?这种支离破碎的亲情将伴随他一生。 愿此案能让世人警醒,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与法度下,安稳成长。 信息来源于极目新闻,侵联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