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4月,南京郊外刑场,一场生死时刻即将上演。站在死刑犯谷寿夫的面前,我们看到了他那一副面无表情的模样,似乎隐藏着深藏的情感。他戴着礼帽,身子摇摇欲坠,再也无法独立站立,只能依靠宪兵的搀扶前行,情景十分凄惨。 谷寿夫这人出生在1882年12月23日,日本冈山县一个普通农家。1903年他从陆军士官学校第15期毕业,排名中等偏上,当上少尉后直接投身日俄战争。那场仗打完,他继续往上爬,1912年从陆军大学第24期毕业,成绩还不错,排名第三。接着他被派到英国当武官,1917年又去一战西线当观察员,学了不少东西。回国后他干过陆军大学教官,1927年升上校,当上步兵第61联队联队长。1930年他升少将,去国际联盟干事,1933年指挥近卫第二旅团,1934年升中将,当东京湾要塞司令官。1935年他去熊本重组陆军第六师团,那时候他已经是个老油条了。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谷寿夫的第六师团被派到华北,参与北平和天津作战。师团一路南下,沿平汉铁路打仗,10月转到第十军,在杭州湾登陆。12月他们和第十八师团、第114师团一起进攻南京。部队进城后,对俘虏和老百姓下手狠毒,抢掠烧杀啥都干。那段时间,第六师团在南京城内外制造了大量惨案,1938年又参加徐州和武汉作战。1939年谷寿夫调去熊本当地区军司令官,1940年退役,1941年复役指挥第五十九师团,在山东驻扎。1945年他转入预备役,日本投降后被抓。 抗战胜利后,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1946年2月15日,南京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成立,专门审理南京大屠杀案。法庭花了几个月时间调查,收集人证物证。谷寿夫被列为乙级战犯,1946年8月从东京巢鸭监狱引渡到南京。引渡时他还挺硬气,但一到南京就变了样。法庭检察官陈光虞负责起诉,1946年12月31日正式以破坏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起诉他。 1947年1月,法官叶在增看到一本《敌人罪行照片集》,里面21幅照片记录了慈善团体掩埋尸体的地点。他花两天时间跑遍南京十多处遗址,下关宝塔桥、上新河北河口、中华门外普德寺旁、兵工厂、雨花台、花神庙、汉中门等地。现场到处是坟堆,和照片对得上。1月29日下午,庭长石美瑜带葛召棠、叶在增、宋书同、书记官和检验员去中华门外后山挖坑,发现五六个丛葬坑,大的有三五十米直径,小的五六米。坑里骨头堆积,明显是集体掩埋。 第二天1月30日,他们去普德寺后山,那里有三处万人坑。骨头上刀痕枪孔清楚可见,很多人是被砍杀或射杀。1月31日转到中华门外兵工厂后山,继续挖。两天挖出五处约三千具骨骼,残缺散乱。选了十多颗完整头骨给法医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多是枪杀刺杀,包括妇女儿童的头骨上有弹孔。挖的时候还拍了照片,作为证据。在兵工厂后山,庭长石美瑜和首席检察官陈光虞亲自参与,头骨上刀砍痕迹明显。 这些证据成了法庭上的铁锤。1947年2月6日,对谷寿夫公审开始。法庭用这些遗骸照片和证人证词,让他没法抵赖。证人一个个上庭讲日军暴行,谷寿夫开始还摇头否认,说部队没干那些事。但面对照片和骨头,他渐渐闭嘴。审判持续到3月10日,法庭判决认定日军在花神庙、宝塔桥、石观音、下关草鞋峡等地集体射杀焚尸十九万余人,零星屠杀十五万余具,总被害三十万人以上。谷寿夫被判在作战期间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还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 判决下来,谷寿夫写遗书,还剪下十个指甲和三绺头发寄给家人。4月26日上午9点半,他被带出看守所,穿日本军服戴礼帽。11时押到雨花台刑场。刑场在雨花台东炮台小山坡凹里,周围人山人海。囚车是开放式卡车,前后有武装车护卫。谷寿夫下车时腿软站不住,两名宪兵架着他拖下车。没有绑绳,也没有插牌子,就让他面向中华门跪下。 12时35分,班长从身后用毛瑟手枪对准后脑开枪。子弹从口中穿出,击落两颗牙,他当场倒地。尸体被平放,面朝上。警察用竹竿抬走,腿和手臂捆绑,埋在附近菜地坑里,无标记。现场群众欢呼,沿途很多人跟着车看热闹。整个过程在群众注视下结束,刑场很快就安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