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6岁的蒋女士突发脑溢血,可她未婚未育,父母又已离世,无奈之下只好找她的远房亲戚吴先生签字做手术。吴先生垫付了3万元的费用,可医院又要求他继续缴纳欠下的21万余元医疗费,吴先生承担不起,想让居委会成为蒋女士的监护人,居委会也很愿意承担,于是联系蒋女士所投重疾险公司及她的工资存放银行,想先拿钱给蒋女士治病,可对方均表示,居委会没有权利。 网友评论: 单身的光棍一大把,以后越来越多这样的情况,希望法律能完善,让无法结婚的人得以善终。 现在喝毒鸡汤的太多,像这种无亲属的会越来越多,法律层面要提早完善规定,别到时候程序走不完,人先完了。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不愿结婚生子,贪图眼前的安逸,以后这种事会越来越多。 未婚未育的朋友真的可以好好看看,别觉得老来一个人清净、不连累人就好,可真到了行动不便、需要照料的时候,该怎么办呢?这个例子挺有启发的。 难搞哦,就算即便是治疗好了,她这次的花费付给医院了,后续没法工作,还要人照顾生活,还要继续理疗,他唯一的亲戚人再好都没有意义,他自己估计压力都很大! 未婚未育的看过来,别以为自己老了一个人一了百了,不连累其他人,当你半死不活的时候怎么办,多有教育意义的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