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为何不承认日本对琉球的主权?其实多亏了中国当初没有签字 要弄明白这事,得先从琉球和中国的渊源说起。早在明朝初年,琉球就和中国建立了紧密的宗藩关系,官方纪年用的是中国皇帝的年号,所有官方文书都用汉文书写,连王室成员都要到中国来学习。 这种关系延续了几百年,直到 1879 年日本强行吞并琉球,设了冲绳县。即便当时清政府自顾不暇,也从来没承认过日本的这一行为,法理上始终保留着对琉球地位的发言权。 真正的转折点在二战结束后。1945 年的《波茨坦公告》写得明明白白,日本必须归还所有通过侵略获取的领土,公告第八条直接把琉球群岛排除在日本主权范围之外。 这就从国际法层面定了调:琉球根本不属于日本,战后需要重新安排其地位。当时同盟国达成共识,由美国对琉球实施 “托管”,等待最终解决方案,日本暂时失去了对这片土地的所有权利。 可到了 1971 年,情况发生了变化。美国为了冷战需要,和日本私下签订了《关于琉球诸岛和大东诸岛的协定》,单方面把琉球的行政管辖权移交给了日本。 这个协定从一开始就存在严重的法理缺陷,最关键的是,作为二战主要战胜国和相关方的中国,自始至终没有承认这份协定的合法性,也拒绝在任何相关文件上签字。 中国的不签字绝非偶然。当时中国政府就明确表态,琉球的地位问题并未最终确定,美国和日本的私下交易不能代表国际社会的共识。 这种立场直接影响了联合国的态度,由于缺乏包括中国在内的主要战胜国的认可,这份所谓的 “移交协定” 始终不具备完整的国际法效力,联合国自然不会承认日本对琉球的主权主张。 北京大学徐勇教授曾研究指出,琉球遭受的殖民统治长达 140 多年,这种历史背景更让日本的主权宣称站不住脚。 如今这一争议还在持续发酵。就在 10 月 9 日的联合国会议上,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孙磊还特别提到,要日本停止对冲绳人等原住民的偏见与歧视,这番话暗含的,正是对琉球特殊地位的强调。 而日本国内,冲绳县的原住民也从未停止过对自身地位的发声,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琉球与日本并非一体的鲜活证明。 日本一直试图模糊这段历史,可法理和史实都摆在这里。从明朝的宗藩关系,到《波茨坦公告》的明确规定,再到中国当年的拒绝签字,每一环都构成了琉球地位未决的铁证。 美国和日本的私下交易不能凌驾于国际法之上,这也是联合国至今不承认日本对琉球主权的根本原因。中国当年的坚持,为今天保留琉球地位的讨论空间,埋下了至关重要的伏笔。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琉球民众喊出的“我是琉球人”,不仅是对民族身份的坚守,更是对历史正义的呼唤。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了解琉球的历史与现状,相信琉球问题终将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琉球民众也终将实现自己的民族诉求,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