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从口出!上海,女子在办公室同事群里,八卦领导是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结果被人转发。领导得知后,当众把聊天记录,在公司大会上宣读。事后,公司以女子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损害公司声誉为由,直接将她开除。女子大喊冤枉,女子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0万。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刘女士10万余元。 网友评论: 可以批评教育,但是不至于开除。如果议论的不是领导,有开除的可能吗?如果领导认为女工构成诽谤,是可以起诉那个女工的,最终应该由法律来决定如何处理。而不是利用自已手中的权力。 这领导也是没城府,水平不行。为什么开除呢,让她自己提出辞职。 该女士的不当言论只是针对领导个人不是针对公司,这是她个领导个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公司因此开除她显然是领导公报私仇。 法院判决合情合理合法,员工在小范围私人群八卦,如果并没有指名道姓是某个领导就不违法,领导在全员大会上宣读八卦内容,等于是自身人为扩大负面影响,开除员工完全没有道理,更没有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