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江苏昆山,一女子喝酒后,下楼扔垃圾,她为了少走几步路,直接从消防通道穿过,结果因楼道太黑,不慎踩空摔下18级台阶,造成全身多处骨折,被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后,女子起诉物业要求赔偿26万元。网友:白嫖上瘾了? 如今,小区楼层修的越来越高,而为了安全着想,开发商需要修建合格消防通道,通道内需要有应急照明灯等照明设备,以免不时之需。 据媒体11月24日的报道,此前,王女士在家里吃饭时,喝了不少酒,收拾完桌子后,她就下楼扔垃圾。 结果王女士为了图方便,没有坐电梯下楼,而是直接走了消防通道,结果通道内没有照明设备,她只能摸黑前行,再加上喝了酒的原因,王女士最终摔了下去。 物业在发现有人摔伤后,立即赶往救援,可是王女士却认为这一切都是物业的责任,是因为没有灯自己才摔倒的,必须赔偿各项费用。 法庭上,物业辩称,王女士当时喝了酒,所以是她自身疏忽导致的,和他们没有关系。 法官审理后认为,王女士作为一名成年人,在小区门可以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却走近路,需要对产生的后果负主要责任。 但物业没有安装照明设备,且消防通道门未保持“常闭”状态,因此要承担次要责任,赔偿王女士8万元。 大家觉得法官判得对不对? 信息来源:《女子酒后跌下18级台阶摔伤起诉物业索赔,法院:物业与住户责任“四六开”,物业赔偿8万余元》大象新闻



老马哥
只要是物业管的,可能有人走的地方,都应该有照明灯,哪怕来个3瓦灯勉强看着一点都行。成年人主责,物业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