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一男子见一家服饰店宣传“90白鸭绒”羽绒服,单价1200元一件,虽贵但觉得质量好,便花3000多元买了几件,可保暖效果差,还有填充物飞丝情况,男子剪开两件,发现填充物是塑料飞丝,非羽绒,他找店家理论,店员称老板出差,只承认是去年尾货,只接受退货。男子要维权,店员却说他讹诈并报了警,民警称不归他们管。 寒潮来了,男子想买件好羽绒服,他瞧见一家店宣传“90白鸭绒”,一件1200元,想着贵有贵的好,花3000多元买了几件。 可穿了没多久,他发现这衣服保暖效果差,还不如普通棉衣,表面还有填充物飞出来。 男子心想,这号称“90白鸭绒”的羽绒服咋这么不顶用呢? 他仔细摸了摸衣服表面,那些飞出来的填充物硬邦邦的,根本不像羽绒那种柔软蓬松的感觉。 男子越想越不对劲,决定把衣服剪开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他找来剪刀,小心翼翼地剪开了两件羽绒服。 看到里面竟然全是塑料飞丝,哪有什么白鸭绒。 男子拿着剪开的衣服就去了那家服饰店,一进门就大声说,你们这卖的是什么羽绒服,说是90白鸭绒,结果里面全是塑料飞丝,这不是坑人吗? 店员看到男子拿着剪开的衣服,脸色有点慌张,但还是强装镇定地说,老板出差了,这事我做不了主。而且这衣服是去年的尾货,有点小问题也正常,我们只接受退货。 男子说,退货?你们这是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我要维权,你们得赔偿我的损失。 店员见男子态度强硬,不但不认错,反而说,你别在这无理取闹了,我看你就是想讹诈我们,再闹我可报警了。 男子说,你报吧,我倒要看看民警来了怎么说,你们这种欺诈行为难道还怕被曝光吗? 店员真的报了警,民警来后,男子赶紧说明了情况,说这家店虚假宣传,用塑料飞丝冒充羽绒服卖给他。 民警了解完情况后,对男子说,这事不归我们管,你们这是消费纠纷,应该找市监局反映情况,他们会处理这类事情的。 男子无奈,对民警说,我也知道该找市监局,可这店员不但不认错,还说我讹诈,是他们报的警。 民警也劝男子,先消消气,现在最重要的是收集好证据,然后去投诉,市监局会帮你维护合法权益的。 男子表示,会收集证据,一定要让这家店受到应有的惩罚。 男子回家后,仔细整理买羽绒服的发票、付款记录,还有剪开的衣服以及和店员的对话录音等证据,打算维权到底。 店家宣传羽绒服是“90白鸭绒”,可实际填充物却是塑料飞丝,这明显属于虚假宣传。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店家这种行为,严重误导了消费者,让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买了商品。 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店家用塑料飞丝冒充“90白鸭绒”,就是典型的以假充真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男子有权要求店家进行赔偿,除了退货退款,还可以要求店家增加赔偿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 男子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后,市场监管部门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对店家进行调查,若情况属实,店家可能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 目前男子正在收集证据准备维权,这是非常正确的做法。 证据是维权的关键,有了充分证据,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