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都不要了!”江苏昆山一对夫妻,辛苦打拼多年,终于买房安家,没想到刚搬进去一个

闻书识鸟 2025-12-09 11:38:10

“脸都不要了!”江苏昆山一对夫妻,辛苦打拼多年,终于买房安家,没想到刚搬进去一个月,妻子就因病去世。男子深受打击,无心办证,房子一空就是九年。直到儿子要结婚,他才去办房产证,谁知妻姐突然跳出来要求分房,态度强硬寸步不让,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郑先生和妻子王梅在昆山打拼了十几年,从最初的一间出租屋,到如今终于攒够了首付,买下这套八十多平的小三房。 可天有不测风云。房子刚装好,搬进去不到一个月,王梅突然病倒。起初只是经常头痛乏力,大家还以为是搬家太累了。 可几次医院的检查下来,厚厚一叠病历和冰冷的诊断结果将他们压得喘不过气。病魔恶狠狠地夺走了王梅的生命,只留下刚入住不久的房子和一个愣在病房门口的郑先生。 妻子去世后,他哪里还有心思管房产证?每次回家看到新房的每一寸地方,都能看到妻子的影子。 于是,他索性把房子空置,不住,也不卖。九年时间,从来没有打开过房门。 等儿子上大学、工作、恋爱、准备结婚,他才不得不面对那套尘封已久的家。儿子结婚需要婚房,他咬着牙重新把房子收拾出来,打算办好房产证,再顺利过户给儿子。 可万万没想到,就在办证的关键时刻,妻姐王秀突然出现,态度强硬:“房子里有我妹妹的份,这是她生前的共同财产,我作为她的亲姐姐,有继承权!你要办证,先把该给我的那一份分出来。” 郑先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天在不动产大厅外的长椅上,两人爆发了前所未有的冲突。 “王秀,你良心不会痛吗?我和梅子一起省吃俭用攒的钱,你说要分你一半?”郑先生的声音因为愤怒而发抖。 “那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我妹妹走了,她那份你不能全吞了!”王秀理直气壮,“我作为亲姐姐,自然是应当继承的。法律都这样规定的!” “你当初怎么不提?九年时间,你一次都没问过!房贷是我一个人扛的,装修是我掏钱的,梅子走后所有支出都是我承担的,你现在突然跑出来要房?”郑先生几乎要气到发抖。 王秀冷冷道:“我以前不知道你们房子没办证,现在知道了,就来主张我的权益。这很正常。” “正常?”郑先生笑得苦涩,“这房子里面的每一块砖,每一分钱,都是我和梅子一起拼出来的!你来得真是时候,九年不管不问,现在儿子要结婚了你跳出来要分房,你怎么说出口的?” 王秀被他说得一时语塞,但立刻又强撑着态度:“我妹子在你们家受了多少苦你心里清楚!我就是要替她讨公道!” 这话像点燃了郑先生压抑多年情绪的火药。 “你要替她讨公道?那当初她得病时,你在哪?我一人连夜送她看病、签字、照顾,她最难的时候喊的是我不是你!你现在说什么替她讨公道?”声音大到周围人纷纷侧目。 王秀脸色涨红,“我……我那时候家里困难……我……” 她话没说完,却越说越虚。 争吵无果,两人最终撕破了脸,闹到法院。 庭审那天,小小的审判庭里坐着原本应该互相扶持的一家人,却像陌生人一样隔着长桌。 法官耐心地查阅材料,又看着两人的情绪激动得快顶不住,叹了口气,开始调解。 “双方的情绪我们能理解,但要讲事实、讲法律,也要讲情理。” 法官解释道,夫妻共同财产中,去世一方确实会留下相应的继承份额;在没有子女继承该份额的情况下,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都属于法定继承人。 法律上,王秀确实有一定权利主张继承她妹妹的那部分。 但法律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房子首付、房贷、装修等大部分资金都由郑先生支出,妻子去世多年,他为儿子成家承担了一切责任。 而且王秀九年来未曾履行过任何家庭义务,如今突然要求“分一半”,明显有失公平。 经过几轮调解,王秀的态度终于软了下来。她也知道自己要“一半”几乎不可能,只是觉得妹妹走得太突然,心里一直有恨、有遗憾、有不甘。 看到妹夫这么快给儿子办房,她心里不知怎么就失衡了,想借着“继承”找一点心理安慰。 但最终情绪归情绪,法不容情。 法官提出折中方案: ——郑先生适当给予经济补偿,象征性地体现对王梅遗产继承的尊重。 ——王秀同意不再提出分房要求,并配合郑先生完成房产证办理和过户手续。 郑先生沉默了很久,最终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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