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熊女士去外面洗澡, 竟在淋浴区撞见大妈偷拍隐私照, 更让人寒心的是,她护着孩子和偷拍者拉扯整整十分钟,全程没一个工作人员上前搭把手! 偷拍大妈被拘7天纯属罪有应得,但水汇的操作才叫离谱到家! 法律明确规定,密闭私密的消费场所对顾客的隐私和安全负有更高保障义务,可他们不仅失职旁观冲突! 事后还想用几张免费门票打发人,直接拒绝经济补偿,甚至甩出“法院判多少赔多少”的甩锅言论! 要知道,隐私被侵犯带来的心理伤害,哪是几张门票能抹平的?商家收了钱就该尽到保障责任,这种漠视消费者权益的态度,比偷拍本身更让人膈应! 花钱消费是为了图舒心,不是为了买惊吓、受委屈! 你们对此事怎么看? 女子洗澡时被偷拍 偷拍者已被行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