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打假惊魂!12月11日报道打假博主去卫生用品店进行打假,被店主用30cm砍刀

匠史 2025-12-12 12:32:01

长春打假惊魂!12月11日报道打假博主去卫生用品店进行打假,被店主用30cm砍刀追砍!警方,行政拘留5日,博主,“拿刀砍我就是要我性命,这处罚太轻了,将申请行政复议!”网友,拿刀砍人,什么时候惩罚这么轻了?[黑线] 长春一家卫生用品店里,打假博主刚进门,话都没来得及说一句,店主突然抽出一把三十厘米长的砍刀就劈了过来。 刀刃直奔头部和颈部,博主躲闪抵挡间,衣服被划开了口子,他惊魂未定,以“杀人未遂”报案,结果却让他愣住,警方认定店主“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行政拘留和“杀人未遂”的指控之间,隔着巨大的落差,也让这件事迅速在网络上炸开了锅。 博主将产品送检后,报告证实其中含有违禁成分,他带着这份报告和团队上门,本想核实情况,却迎面撞上了刀锋。 博主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在他看来,持利刃直接袭击要害部位,意图已经非常危险,远非普通殴打可比,他表示将坚决申请行政复议,寻求一个更严厉的法律认定。 对着人脑袋和脖子动刀,性质这么恶劣,为什么处罚这么轻,很多人担心,如果这样都只算轻微违法,会不会变相鼓励极端暴力,当然,也有讨论指向职业打假人群体,认为其方式存有争议。 但更多的共识是,就算对打假行为有看法,商家卖问题产品已是错,持刀行凶则是错上加错,性质完全不同。 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实践中,是行政处罚还是刑事犯罪,一道重要门槛就是有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博主侥幸只是衣物破损,身体没有严重受伤,这可能直接影响了对事件最初的定性。 难道所有没有造成重伤流血的恶性袭击,都只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吗,一把挥向头颅的砍刀,其带来的恐怖威胁和社会危害,仅用后果来衡量是否足够。 这件事也像一面镜子,照出了职业打假这条路上的真实风险,打假在净化市场,维护权益方面有价值,可这种直面商家的监督方式,注定伴随冲突。 监督者如何既能履行职责,又能保护好自己,始终是个难题,而对商家来说,面对质疑掏出砍刀,无疑是最愚蠢的选择,这瞬间让自己从一个可能的违规经营者,变成了凶暴的违法者,将面临远比卖假货严重得多的法律后果。 博主已经决定通过行政复议继续追问,这个选择的背后,不仅仅是为了讨一个个人公道,更是在追问一条司法界限,它的最终结果,将定义我们如何对待那些充满暴力的瞬间是视为普通的冲突,还是严厉谴责的犯罪未遂。 如何让法律有力回应每一次致命的威胁,让每个人确信暴力必将付出沉重代价,这或许是我们从这场冲突中,最该读懂的命题。 让正义得以真正伸张,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 “这哪是危害健康,这就是故意杀人,刀刀冲着脖子去,这不是要命是什么,拘留五天,罚两百,这不是变相鼓励犯罪吗,以后谁还敢打假,谁还敢说真话。” “楼上别激动,法律讲证据,人没死没重伤,确实难定杀人未遂,但这处罚也确实让人心寒,难道非要等出了人命,法律才‘启动’吗,预防性警示作用在哪里。” “职业打假不也是为了钱,他们断了人家财路,店家能不拼命,一个巴掌拍不响,打假人自己也不是什么白莲花。” “为了钱又怎么了,人家是按规矩办事,送检,取证,卖假货还有理了,持刀砍人还有理了,这年头,做坏事的反倒成‘受害者’了,逻辑感人。” “关键不是打假人怎么样,而是这商家卖的东西检测出违禁成分,这是实打实害人健康,更恶劣的是,被发现了不是认错,而是直接拿刀砍人,这种商家,今天敢砍打假的,明天就敢砍普通顾客,必须严惩。” “我觉得警方一开始这么处理,可能考虑的是‘犯罪未遂’且后果‘轻微’,但这事社会影响太坏了,拿砍刀当街行凶,如果成本这么低,会让多少人心存侥幸,治安成本会多高?” “法律不应该只是冰冷的条文,这种明显带有致命意图的暴力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行政处罚的震慑力,和这种行为带来的恐惧感,完全不成正比,支持博主复议。” “说个现实问题,打假博主有团队,能发声,能复议,要是个普通消费者买了假货去理论,被砍了,会不会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拘留五天’了,细思极恐,我们关注的其实是我们自己的安全环境。” “复议是当事人的权利,但结果不好说,这其实暴露出一个法律衔接上的难题,恶性暴力行为,如果‘幸运地’没造成重后果,惩罚就可能很轻,但这‘幸运’背后,是受害者实实在在的生命威胁,这个漏洞该怎么补。” 我们的社会,该如何对待那些尚未酿成惨剧,但已露出獠牙的极端暴力? 信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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