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立刚是在2025年12月连续发文,公开要求北大法学院等高校公布境外资金来源后,正式提出“应制定《外国人代理法案》”的立法建议。他主张: 1. 所有接受境外政府、基金会或非政府组织资助的研究项目,必须像上市公司一样强制披露资金来源、金额、流向及合作内容; 2. 借鉴美国《外国代理人登记法》(FARA)模式,把“拿外国钱、替外国办事”的学术、法律、媒体机构和个人纳入登记管理,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活动与资金情况; 3. 对瞒报、漏报或拒绝公开者,给予法律制裁,并禁止其再以“学术自由”名义影响立法、司法和公共政策。 “没有外国资金就没有今天的法学院”,这话听着就让人费解,美国都在严查高校境外资金以防渗透,我们凭啥要把学术独立绑在外国资助上? 北大一年259亿预算、清华近400亿经费,法学院难道分不到一杯羹?拿560万欧元境外资助不公示,被追问还说“没必要交代”,这哪是学术自由,分明是藏着猫腻。 学术交流不是藏着掖着的理由,国家安全和价值观底线才是根本。强制披露从不是阻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