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126年,底比斯城有个女人被罚挂着溺死的亲生孩子脖颈走动,直到尸身烂成白骨。十三天里不许洗澡睡觉,过往人群都吓得不敢抬头。这种刑罚不是为了审讯,而是法老和祭司争权时用来震慑百姓的工具。 到了公元前1000年后,犯人被判上千鞭刑,行刑官用带石刺的竹鞭抽打,书记官全程记录惨叫声和血肉脱落情况。贵族女性通奸会被割掉鼻子,失去社会身份,丢进沙漠活活折磨。 晚期埃及统治者用更狠手段维护权力,比如禁止犯人喊疼,违者当场剖腹。连皇室女眷犯罪都被割舌禁锢,彻底剥夺话语权。这些记载在古籍和现代研究中都能找到证据,证明暴力机器越是精密,政权离垮台越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