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 曾志伟听着妻子王美华在产房里的哀嚎声气的火冒三丈,推开门就怒骂在手术台上的妻子:你要生就就赶快生,要不然老子就走了,耽误我喝酒的时间。 1972年半岛酒店的那场百桌婚宴,政商名流云集,王美华穿着金色礼服敬茶,看着风光无限。 但哪怕是这样一个需要承诺的时刻,曾志伟的“独家宣言”却是那样刺耳他对着所有宾客和新婚妻子说,家里由老婆管,钱也可以上交,但以此为代价,他要“三年的自由”,这三年里他在外头怎么玩,谁都别管。 他不是说说而已,新婚之夜就是最好的证明,他把新娘一个人扔在偌大的婚房里洗澡,自己转头就跟着朋友跑去海边钓鱼,这一去就是三天三夜不见人影。 这就像一个残酷的预演:在这个金碧辉煌的笼子里,她是那个随时待命的看门人,也是伺候公婆的乖儿媳,而他是那个拿着钥匙随时可以消失的过客。 这种日子熬到了1975年,王美华终于从那场“豪门大梦”里醒了。 二女儿曾咏仪出生后,曾志伟的生活轨迹依然是在足球场、片场和夜总会之间切换,绯闻成了报纸娱乐版面的常客。 曾经那个在产房门口等着去喝酒的男人,并没有因为多了个女儿就变得恋家。 与其守着一座冰冷的大宅和无尽的等待,不如哪怕一无所有也要离开。 她放弃了抚养权,仅仅带着随身几件衣服和几百块钱,就那样头也不回地飞回了台北。 那个曾经只会唱歌的小女孩,不得不在离婚后重新学习在泥泞里生存。 她租在狭窄的房子里,不管是回香港打工还是在台北接通告,硬是靠自己把日子撑了起来。 这中间的苦楚,只有后来她和女儿曾宝仪在那本《不能和妈妈说的事》里才隐晦地提起过几句。 而这一切都是王美华自己的选择,再多的苦她也得吃下去,真的是让人感到心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