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资讯网

"想钱想疯了!"5月8日红星新闻报道,上海,一位八旬老人刚坐上公交车,还没来得及

"想钱想疯了!"5月8日红星新闻报道,上海,一位八旬老人刚坐上公交车,还没来得及买票,才过两分钟就满头大汗、呼吸急促,没过多久就突发意外离世。司机紧急调头往派出所开,9分钟后救护车赶到,但老人还是没能救回来。事后,家属以公交车司乘没第一时间救治、未配备AED急救设备为由,告上法院索赔10余万。公交公司喊冤:老人上车没买票,是自身疾病导致死亡的。一年多后,法院作出公正判决,结果让人意外。
2024 年 12 月的某天早上,80 岁的李大爷揣着皱巴巴的零钱,坐上了公交车。

两分钟转瞬即逝,他已是满头冷汗,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还没等他来得及掏钱购票,便已气力不支,生命的灯火就此熄灭。

7点35分,售票员察觉异样,只见老人瘫坐在座位上,气息奄奄,其脉搏之微弱,几近难以察觉。

车上的人反应很快,有人打120,司机直接调头往派出所开,争取和救护车碰头的时间。9分钟后救护车到了,医护人员冲上车就开始按压、人工呼吸,但还是没能把老人救回来。

医院给出的结论很明确:突发基础疾病,猝死。

老人的妻子和女儿哭得肝肠寸断。女儿接到电话的瞬间,手里的衣服直接滑落在地,整个人止不住地发抖。母女俩守灵好几天,眼睛肿得睁不开,老伴坐在老人常坐的藤椅上,一整夜一整夜地哭。

家里的每个角落都留着老人的影子。阳台上他悉心照料的花草没人打理,眼看就要枯萎了;书桌上还摆着他的老花镜,镜腿上缠着胶布,那是他自己动手粘好的。

悲痛是真实的,但一年多后发生的事让人始料未及。

2026 年年初,老人的老伴和女儿一纸诉状将公交公司告上法庭,提出了 10 万 6 千元的赔偿要求。

她们列了三条理由:老人上了车就和公交公司有了合同关系,公司得保证安全,司机和售票员没做心肺复苏,救助不专业,车上没装AED急救设备,耽误了抢救。

公交公司觉得十分委屈,他们的理由是老人并未购票,双方不存在运输合同关系。而且老人是自己有病才去世的,跟坐公交车有什么关系?员工发现情况后,该做的都做了,9分钟就把救护车接上了,已经尽力了。

网上吵翻了天。有人觉得老人死在车上,公交公司怎么也得意思意思。但更多人认为这是在碰瓷,自己生病猝死,凭什么赖给公交车?

法院近日作出明确裁定,家属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被驳回,公交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判决书的逻辑非常清晰:老人虽未购票,但系因突发昏迷无法完成支付,并非恶意逃票,因此运输合同关系依然成立。

但法律责任的判定以因果关系为核心,老人的死亡是由自身基础疾病急性发作导致,与乘坐公交车的行为没有直接关联,就好比观众在影院突发心脏病,不能仅凭购票事实要求影院承担赔偿责任。

就像一个人在电影院心脏病发作,不能因为他买了电影票就让影院赔偿。

至于说"救助不及时",从发现老人昏迷到救护车接手,一共才9分钟,司机和售票员又是报警又是改道,表现得够称职了。他们并非专业医生,不能苛责一名普通的公交售票员必须掌握复杂的急救技术。

公交车上未配备 AED,而目前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公交车辆必须安装该设备,因此不能以此为由追责公交公司。

判决出来后,母女俩没有争辩,只是默默擦干眼泪,神色平静了不少。她们接受了这个结果,没有上诉。

公交公司倒是借着这事儿,加强了司机和售票员的应急培训,好多车都陆续装上了AED。

透过这个案子能看清一个理:遭遇不幸的痛苦人人同情,但这绝不能成为突破法律与事实底线的理由。法律有温情,但更要讲公正,绝对不能搞"谁死谁有理"那一套。

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身体健康负责,公共服务单位的责任也不是无限的。如果因为一个人在公共场合发病去世,就要让整个社会来买单,那以后谁还敢开公交、谁还敢做好事?

母女俩最终接受判决,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法律的冷峻不是为了伤害悲痛者,而是为了让悲痛找到真正的出口——不是替罪羊,而是对无常的接受。


信源:老人登上公交车,几分钟后突发猝死!家属索赔,法院这样判
2026-05-08 13:13·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