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中国拿着 1000 多名外逃贪官的名单,多次依法向美国提出司法协作与遣返诉求。受中美早期无双边引渡条约、跨国司法程序复杂等因素制约,相关推进屡屡受阻,美国也因此长期沦为外逃贪腐人员的藏匿地。
可世事轮转,如今美国境内囤积超十万名非法走线入境的华人,已然成为难以处置的社会烫手山芋。美方非但不自行化解自身治理难题,反倒公然威胁对华实施签证制裁,蛮横逼迫中国无条件接收相关人员。这般赤裸裸的双重标准,中国没有任何理由为之买单。
很多人或许并不知晓,早年我国开展跨境追逃追赃工作何其艰难,潜逃至美国的贪腐分子,更是一度近乎处于无人追责的状态,肆意规避本国法律制裁。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便是被列为“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的杨秀珠。她曾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2003年因涉嫌严重贪污受贿案发,随即携带家人及2640万元涉案赃款仓皇外逃。
杨秀珠的逃亡生涯长达13年,逃窜轨迹遍布多个国家和地区,先后辗转香港、新加坡、法国、荷兰、意大利、加拿大,最终潜逃至美国。
她笃定美国能够为自己提供庇护,屡次递交政治避难申请,妄图借助他国司法体系漏洞,彻底逃脱我国的法律审判,甚至放出“死也要死在美国”的狂妄言论。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中美尚未签订双边引渡条约,跨国司法协作存在天然壁垒。再加上美国司法流程繁琐冗长,这就给了杨秀珠这类外逃贪官可乘之机。
彼时大量外逃贪官效仿杨秀珠,将美国当作终极避风港。这批蛀虫侵吞国家公共资产、损害民众切身利益后,带着巨额赃款在海外奢靡度日,严重损害国家利益与司法威严。
我国从未放弃追逃工作,多年来始终依托国际法治准则,通过外交磋商、多边司法协作、反腐败专项工作组对接等多种正规渠道,持续推进千余名外逃人员的追缉工作。
不同于早期司法协作的阻滞,2014年杨秀珠在美国被逮捕后,中美两国在反腐败联合工作组的框架下开启深度协作,经过两年多的持续对接与攻坚,最终推动案件取得突破性进展。
2016年11月,潜逃13年之久的杨秀珠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这起头号红通案件的尘埃落定,是中美司法协作的重要成果,也足以印证早年跨境追逃的艰难与不易。
美国过往在跨境反腐、追逃追责事宜上,长期存在利己式执法的问题。对侵害中国利益的外逃贪官,美方消极处置、放任藏匿,无视我国合法合规的司法诉求。
可当自身遭遇治理难题,态度便发生一百八十度转变。近些年大量人员通过非法走线渠道涌入美国,累计人数突破十万大关。
大规模非法人员的涌入,直接冲击美国本地就业市场、公共医疗与社会福利体系,衍生出治安管控、资源紧缺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成为美国难以化解的治理顽疾。
这本是美国自身边境管控疏漏、移民政策失衡造成的后果,理应由美方全权承担、自行整治整改。
但一贯奉行霸权思维的美国,不愿正视自身问题,反而试图将危机转嫁他国,以签证制裁作为胁迫手段,无理要求中国无条件接收这批非法出走人员。
一边是早年纵容贪官外逃、漠视中方合法追逃诉求,拒不配合国际司法协作;一边是如今自食治理恶果,便蛮横施压他国、强行甩锅。
一放一收、一纵一逼的鲜明反差,彻底撕开了美式所谓“公平正义、规则至上”的虚伪面纱。足以看出,美国奉行的从来不是统一的国际规则,而是利己主义的双重标准。
规则的松紧、道义的取舍,完全取决于是否符合美国自身利益,毫无国际大国的责任与担当。
中国始终坚守国际公义与权责对等的原则,积极参与合法合规的跨国司法协作,主动履行大国义务,但绝不会被迫接受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更不会为他国的治理失职买单。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