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联合早报今天(6月9日)写道:“2016年裁决发布后,争论焦点日益转向捍卫基于规则的海洋秩序。仲裁庭已明确指出,南中国海的海洋权益必须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依据,而非模糊的历史权利主张。”
评几句:联合早报明显屁股歪了,引仲裁庭那番话纯属选择性失明、刻意装傻。
《公约》第298条白纸黑字写着——缔约国可以书面声明,将海洋划界、历史性海湾或所有权、军事和执法行动等争端,排除在强制仲裁程序之外。
早在2006年8月25日,中国就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了这份声明。这不是中国独家操作,全球30多个国家都做了同样的选择。
一个连管辖权都没有的所谓“仲裁庭”,硬要审理已经被合法排除的事项,这叫哪门子的“基于规则”?越权审理本身就是对《公约》最彻底的违背。
《公约》明明允许各国对强制管辖划出红线,仲裁庭偏要跨过红线往里闯。联合早报引仲裁庭那句“必须以《公约》为依据”,却刻意回避了仲裁庭本身在程序上就违反了《公约》的根本事实。
菲律宾提交仲裁的时候,已经把案子的本质从“主权争议”包装成“《公约》解释和适用”问题。但明眼人都看得清楚,领土主权问题根本不属于《公约》的调整范围。仲裁庭对菲律宾这套偷换概念的操作照单全收,硬说自家有管辖权。
再说历史性权利。《公约》条文本身承认历史性权利,仲裁庭却裁了个“《公约》没有留下主张历史性权利的任何空间”。历史性权利独立于《公约》而存在,这是厄立特里亚诉也门仲裁案确认过的结论。仲裁庭连自家行内判例都不认,还敢自称“法治”?
嘴上“捍卫基于规则的海洋秩序”,却把真正基于规则的权利主体排除在外。双标成这样,好意思吗?
美国国内法管天管地,却不让中国用《公约》第298条保护自己的海洋权益。英国用武力维持马岛的存在,却天天指责中国“破坏规则”。那套标准永远只用来量别人,从来不照自己。
菲律宾一边高举仲裁大旗自封“法治捍卫者”,一边把军舰非法坐滩仁爱礁20多年,侵闯黄岩岛、鲎藤礁、铁线礁、仙宾礁等中国岛礁的次数一只手数不过来。2025年上半年仅在南沙无人岛礁铁线礁就侵登30次,多达211人次。自己恶行累累,却要求别人“遵守规则”,荒谬到这种程度。
十年前中国就明确提出,坚持通过双边谈判和友好协商解决争端,这是《公约》鼓励的争端解决方式。中国的大门始终敞开,菲律宾执意把分歧提交根本无权管辖的仲裁庭,单方面关闭谈判通道。仲裁结果出炉九年多,中国不接受、不承认的立场从未动摇。除了美日等少数几个国家,全球绝大多数国家都不把这个结果当回事。谁才真正在意“法治精神”?
司法主权是每个独立国家的核心权利。中国作为《公约》缔约国,完全有权根据自身安全需求和国际承诺,对特定领域的强制管辖作出保留。联合早报只盯着仲裁庭的结论,故意忽略2006年中国声明和《公约》第298条的存在。这不是“报道”,这是站队。
把非法仲裁当真理反复引用,把中国合法的历史性权利主张污名成“模糊”,这是对国际法治的歪曲。国际法治的根基是平等与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不是极少数国家拿着自己制定的尺子去量整个世界的硬指标。
真正破坏《公约》权威性的,恰恰是那些越权裁判、选择性失明、双重标准、滥用法律工具的一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