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翻车!安徽滁州在编刑警滥用公职身份行骗,三年掏空15人700余万资产。
警服加公章双重背书骗遍商户、同事、车主,判刑后数百万损失无人赔付兜底。
公职人员手握公权力与公信力,本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
安徽滁州定远县一名刑侦民警,却反向利用大众对公职体系的信任大肆谋私。
这名案发时37岁、现年39岁的女警闫某艳,拥有稳定公职与良好职业前景。
她无视法纪底线,长期身穿制式警服、私自加盖单位公章,编织多层诈骗骗局。
从2021年至2024年,长达三年时间里,她持续对本地商户实施赊账诈骗。
当地13家烟酒茶个体户,常年对接各类公务采购,对公职赊账模式较为熟悉。
闫某艳精准拿捏商户信任公职的心理,虚构单位接待、办案物资采购需求。
为彻底打消商户顾虑,她私自拟定供货合同,违规加盖刑侦大队真实公章。
真实的官方公章、制式合同与民警身份叠加,让商户彻底放下所有戒备心理。
商户将其视作正规公务合作方,主动大批量供货,允许长期延后结算货款。
三年累计赊购货品总价值超700万元,其中单家商户单笔供货金额达444万元。
骗局不止针对校外商户,闫某艳还将作案目标伸向身边熟人及普通群众。
她以公务采购为由,哄骗队内协警个人垫付购酒资金,累计骗取两万余元。
同时利用车主消分刚需,谎称可内部消除酒驾违章,骗取市民高档烟酒财物。
多渠道作案累计牵连15名受害者,经司法认定未追回的涉案金额达356万元。
三年间,各家商户多次上门对账、催结货款,均被闫某艳以流程理由拖延。
商户始终相信公职单位信誉,迟迟未察觉异常,直至欠款彻底无法兑付报警。
2024年9月,警方正式立案侦查,对闫某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为规避地方干扰、保障司法公正,该案交由明光市人民法院异地独立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闫某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公务采购事实,构成诈骗罪。
其案发前主动交代罪行、庭审自愿认罪认罚,具备法定自首从宽处罚情节。
2025年7月,法院一审宣判,闫某艳因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获刑八年。
其公安公职身份被正式撤销,相关违纪问题同步完成核查与内部纪律处分。
案件尘埃落定、罪犯依法伏法,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却陷入无解困境。
多名受害商户表示,之所以敢大额赊货,核心依据是带有真实公章的正规合同。
商户认为单位公章代表官方公信力,管理疏漏导致被骗,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面对受害者的追责诉求,当地主管部门明确划分权责,拒绝承担赔付义务。
官方回应称,从未授权闫某艳开展物资采购,盖章属于个人私自违规操作。
其所有赊账诈骗行为均属个人犯罪行为,与单位无关,单位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从司法裁量角度来看,该案判决贴合法律规定,属于合理从轻的量刑结果。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综合其自首、认罪认罚情节,法院酌情轻判,量刑具备充分的法律依据。
该案也暴露出基层执法单位的管理短板,公章监管存在长期失控的严重漏洞。
作为核心公信力凭证的公章,被个人私自挪用三年,长期无人核查与监管。
公职人员透支公权信誉谋私,不仅触犯法律,也严重消耗公众对公权的信任。
这起案件也为社会经营活动敲响警钟,商业合作不可盲目迷信公职身份与公章。
所有对公交易,必须通过官方正规渠道核验授权,规避个人冒用身份的风险。
截至目前,闫某艳的八年刑期判决已正式生效,现已进入监狱服刑改造。
法院已启动违法所得追缴程序,持续核查其名下房产、存款等可执行财产。
因其涉案赃款大多已被个人挥霍,现有可执行财产有限,追缴工作进展缓慢。
15名受害者的356万元未追回损失,暂时没有明确的全额追回方案与进展。
当地公安部门已完成内部整改,完善公章使用、人员履职的全流程监管制度。
相关岗位失职失责人员已被依规追责,彻底排查同类权力监管漏洞隐患。
信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