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渭南一男子自掏150万为村民开山修路,本是大好事,却因卖了修路开
2018年,陕西渭南一男子自掏150万为村民开山修路,本是大好事,却因卖了修路开采的石头补贴成本,被判非法采矿罪,9个月刑期外加10万罚款!男子申请再审,他觉得自己合法修路,卖石头只为节约成本,咋就犯罪了?陕西华阴的周更亚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掏腰包给村里修山路,明明是造福乡亲的好事,怎么就把自己修进了看守所,更让他憋屈的是,工程炸出来的废石头堆着怕堵河道,卖掉换的钱一分没揣进自己腰包,全砸回了路上,到头来却被扣上了"非法采矿"的帽子。事情要从2018年那场山洪说起,华阴秦岭深处的匣上村本来就偏,唯一一条出山的土路被大水冲得稀烂,山里还有核桃林、花椒地,村民收庄稼、上坟都得进山,路一断等于断了生计,当时周更亚是村里的组长,早年搞养殖、开农庄攒了点积蓄,看着乡亲们犯难,他主动牵头张罗修路的事。项目报上去,镇里和扶贫办都批了,还给了36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可修过山路人都知道,这点钱连塞牙缝都不够,开山要爆破、运料要机械、工人要工资,哪一样都是真金白银,周更亚没打退堂鼓,自己垫钱往里填,前前后后砸进去150多万,光有票据的支出就有130多万。工程干了五个多月,路基还没修完,炸出来的花岗岩废石先堆成了山,这些石头修路用不上,堆在山沟里水务局又说影响泄洪,拉出去倒掉还要额外花钱,另一边工程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扶贫款早就花光了,周更亚的积蓄也见底了,思来想去,他觉得这些废石扔了也是浪费,不如卖掉换点钱续上工程。周更亚分几批处理了这些石头:一部分直接卖了换现金,一部分抵了柴油欠款,还有一部分拉到水泥厂暂存,算下来总共处置了八千多方石料,换来的27万多元连同抵账的物资,一分不少全用在了修路工程上。路最终没能修完,钱却花光了,更糟的是2019年法院一纸判决下来,周更亚因非法采矿罪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还要追缴全部"违法所得"。法院的理由很明确:花岗岩是国家矿产资源,修路归修路,但卖石头得有采矿许可证,没证就是违法,而且涉案石料价值44万,已经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周更亚当时在看守所已经关了快9个月,判决下来刑期差不多就满了,他心里憋屈,但没上诉,出狱后他越想越不服气:修路是政府批的公益项目,炸石头是施工必经环节,自己从来没想过靠挖矿发财,处理的都是工程废料,钱也全用在公益上,怎么就成了犯罪分子?于是周更亚整理出所有工程票据,找到北京的律师正式申请再审,律师的观点很清晰:非法采矿罪打击的是"以牟利为目的、擅自采矿"的行为,周更亚没有采矿的主观故意,只是在合法施工过程中处置了工程副产品,所得全部用于公益建设,这和打着修路幌子盗采矿石完全是两码事。2025年6月,华阴法院召开了再审听证会,本以为事情有转机,结果同年11月法院下达通知,认定原审判决没问题,决定不予再审,更讽刺的是,通知书上连律师的名字都写错了,引用的法条也出了差错,周更亚没有放弃,打算继续向渭南中院申诉。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自然资源部出台的新规已经明确,经批准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用地范围内因工程施工产生的砂石,直接用于本工程建设的,不需要办理采矿许可证。虽然新规不能溯及既往,但至少说明立法层面已经意识到了这类问题,正在向更务实、更合理的方向调整。周更亚的案子还没走到终点,他还在等一个能让心里那块石头落地的结果,而这个案子留给社会的思考远未结束:法律该如何在守护资源的同时,不让好人受委屈?公益与规则的边界,又该怎样才能划得更清楚、更有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