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益资讯网

已婚女子瞒着丈夫在外面找了个男的,两个人好上了之后,男子得意的很,为了炫耀自己有

已婚女子瞒着丈夫在外面找了个男的,两个人好上了之后,男子得意的很,为了炫耀自己有本事,故意告诉了女子的丈夫,丈夫得知后要气死了。有一天丈夫跟妻子开车外出,正好就碰到了妻子外面的男人,三个人面面相觑非常尴尬,丈夫气愤不已,直接加速追赶男子,男子驾驶的是三轮车,二车碰撞了之后,外面的男子当场离世。

妻子为了帮助丈夫掩饰罪行,将记录仪拔了扔掉了,还试图做伪证。

(第1眼新闻6月10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一女子张某,跟丈夫李某结婚多年,有一天,张某接触婚外的一个30多岁的男子刘某,二人就此勾搭上了。

确定了不正当的关系后,刘某非常得意,总是想要找个机会,故意去气一下张某的丈夫李某。

刘某故意打电话给李某:我跟你老婆好了你不知道吗?

回头刘某还故意说了一下相处的细节,这可把李某给气的不轻。

不仅告知了婚外的恋情的事情,刘某还继续辱骂李某,把李某骂的急头白脸的,当时就想要去找刘某算账。

在李某的心里,他早就暗暗的开始布局,一定要给刘某一个教训才行。

这下就到了事发这一天,刘某开着三轮车外出做生意。

正好,李某也开着车,带着妻子张某,就这样,三个人在路边竟然不期而遇。

刘某看到气势汹汹的李某,他感觉自己今天不占优势,就想着立刻驾驶三轮车逃离。

眼看着刘某准备逃走,李某可不想就此放过他,立刻就开始加速,刘某的后面拼命追赶。而三轮车哪里能快的过小汽车呢,不一会,就会赶上了。

而情绪上头的李某,直接就碰到了刘某的三轮车,当时,三轮车就在地上滚了好几圈。

非常可惜的是,刘某当场就出事了,没有爬起来,而且没多久之后,就没了呼吸。

妻子张某非常害怕,赶紧下车查看情况,走到刘某旁边一看,发现出了大事。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得帮助丈夫掩盖罪行啊。

她来到车内,把丈夫车里的行车记录仪给拔掉,随后扔进了附近的玉米地。夫妻俩又找到了记录仪的记忆卡,当场咬碎掉并且扔掉处理。

这些都处理妥善后,二人拨打电话报了警,同时也拨打了救助电话。

而案发之后,张某以及李某都被抓捕归案接受调查。

经过一番审讯,二人又把犯案的经过,全都认真供述,包括试图掩盖罪行的细节,二人又仔细作了交代。

最后判决如下:

男子李某犯下了故意伤人罪,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女子张某犯下了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刑法》第 232 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导致对方离世,构成故意伤人罪,会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会被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件中的刘某,因为跟人家的妻子好上了,还故意挑衅,导致丈夫气愤不已,产生了伤人之心。

随后客观上也做出了伤害刘某的行为,因果关系明确,作为成年人,就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需要承担完全刑事责任。

故意伤人者李某,因为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包括挑衅、辱骂等,主动报了警认罪,积极认错、供述罪行,考虑坦白从宽,最后给与的罪行是无期徒刑。

案件中的妻子的行为,要分为两段来评价。

第一段就是,婚外的恋情行为。

《民典法》规定,夫妻之间享有忠实义务,诚实守信、互相扶助。

而作为妻子,却想着婚内找外面的男子,对于丈夫的感情不忠,但是此举不构成犯罪,不涉刑罚。

第二段就是,帮助毁灭证据的行为。

《刑法》第 307 条第 2 款规定,帮着毁灭、伪造证据,构成帮助消除证据罪,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件中的妻子,明知道丈夫犯下了故意伤人的罪行,但是仍然要帮助丈夫毁灭掉证据,拔掉记录仪,并且丢掉,还咬碎数据卡。

从行为来看,已经毁掉了重要的关键证据,情节比较严重,会影响到定罪量刑。考虑到事后主动认罪,积极供述罪行,整体来说被害人也存在过错,最后也判处了缓刑。

所谓被害人的过错,就是刘某,他勾搭婚内的女子,违背良俗,后来还故意挑衅辱骂,构成了重大过错,因此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刑责。

信源:第1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