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他才18岁,报案反被当成凶手,笔录没录音,血型鉴定连DNA都没做。
判决书上写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白纸黑字,没人能改。
1996年4月9号晚上,他和同事路过公厕,听见动静进去看,发现人已经不行了。他马上跑出去报警,结果三天后就被抓。供词反复改,尸检说扼颈死,他却说自己是捂嘴,完全对不上。
警方当年没查清为什么一个姑娘大冷天在没灯的旱厕待那么久,也没去比对其他O型血的人。律师没申请重鉴,法院没让证人出庭,高院二审连矛盾都没看出。
2014年12月15号上午,法官到他爸妈家宣读再审判决。母亲尚爱云看完,手抖着按了手印。纸是白的,字是黑的,人已经没了。
呼格吉勒图的墓碑上刻着:“其生也短,其命也悲。”
判决书烧了,灰飘在风里。
那年他报的警,后来成了他唯一的“罪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