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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孩子竟得了艾滋病!河南周口,13岁孩子遭学校劝退,原因是他感染上了艾滋病毒

13岁孩子竟得了艾滋病!河南周口,13岁孩子遭学校劝退,原因是他感染上了艾滋病毒。孩子家长在震惊之余,带他到郑州的两家三甲医院复查,多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学校表示,他们认同复查结果,同意该生返校。给学校负责体检工作的院方则称,当时筛查结果仅显示可疑,从来没有确认过该生感染艾滋病毒,他们已向家属致歉,并退还他们所有检查的费用。

信息来源于新京报。

周口的李先生为了让孩子能够强身健体,就把他送到了登封的一所武校。

开学体检后,武校联系他们,说孩子不适合在本校就读,让家长过来一趟。

李先生到了该校办公室,负责人说,开学体检查出孩子有艾滋病。并把体检报告给他看了,他看见了上面的四个字是结果可疑。

这可把李先生吓坏了!他想,这么小的孩子怎么会得这种病呢?那是不是他们全家可能都被传染了?

于是,他们全家都去了正规的大医院做了检查,但他们的检查结果全为阴性。

拿到结果的李先生,悬着的心终于沉下来了,全家都是阴性,包括孩子。证明孩子也没有问题。

为了保险起见,他又带孩子前往另外一家三甲医院复查,结果也是阴性。

这回他更加确认了自己的孩子没有任何问题,没有被感染上可怕的传染病。

这时候,李先生才想起来问孩子,学校是怎么跟他说的?

孩子说,学校只说不让他上了,因为他有传染病。

校方表示,新生入校都是要做体检的,他们也不是专业人员,看到结果疑似,也不知道这几个字到底意味着什么。

为了保证其他学生的安全,他们不敢接收,只能选择劝退。

拿到复查结果的校方表示,认可上面的复查结果。

他们同时也表示,如果孩子想继续回来上学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不想在本校念了,想去其他的武校,他们也可以帮忙联系和协调。

涉事院方表示,他们也一直在跟上面沟通,也给学生家长道歉了,按照他们的要求,写了书面文件的道歉。

院方表示,出现了问题一直是在跟学校沟通,没有单独跟家长沟通,但学校的理解是错误的。

当时化验的结果只是可疑,根本没有确诊,院方也给不了确诊的诊断结果。只有疾控中心才有诊断资格。

院方给李先生退了孩子在他们院的体检费用,也给补偿了他们全家在郑州三甲医院的体检费用。

这看似只是一个普通的误诊,但是却对孩子的伤害非常大。

在三甲医院检查的时候,医生的问题非常犀利,给孩子造成一定的心理伤害。

事发后,李先生的儿子一直承担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不愿意说话和见人。目前处于休学状态,无法正常上学。

李先生觉得他的儿子需要做个心理疏导,这个事是由于体检造成的,不管是校方也好,还是院方也好,李先生希望他们能够承担这个责任。

目前,武校已经退还了李先生的学费,院方也给他们报销了他们检查的所有费用。其他事情还有待协调。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哪怕学生真确诊艾滋病,学校也无权劝退和拒收;日常共同上课并没有传播风险。

本案仅初筛可疑,校方仅凭未确诊的筛查结果劝退,属于严重歧视,直接违反本条。虽然校方后来同意接收了,但是给孩子造成的理伤害已经无法挽回。

《民法典》第1165条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武校未核实筛查结果就直接劝退,存在重大过错,造成孩子心理创伤,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83条 :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李先生先生的儿子出现心理阴影,无法正常上学,属于严重精神损害,他们可起诉主张精神抚慰金。

一张被误解的报告单,差点毁了一个孩子的一生,至少给他造成了一定的心理伤害。李先生本想让孩子强身健体,没想到却先伤了孩子的心理。

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大家认为谁的责任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