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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上门女婿跟邻村的已婚女人搞到一起,一块生活了15年,还生了孩子,原配蒙

四川巴中,上门女婿跟邻村的已婚女人搞到一起,一块生活了15年,还生了孩子,原配蒙在鼓里,一直以为丈夫就是外地打工,直到外人在背后指指点点,她才知道真相!崩溃的女子就要去捉奸,找到了两人生活的小屋,桌面上还留着第三者给丈夫的字条:爱上你是我的错!原配崩溃,告他们重婚,一审判决:确定重婚罪,男的判1年8个月,女的判1年3个月。二人不服,继续上诉,二审已于6月16日开庭....

这男的今年48岁了,2002年结的婚,做了上门女婿,20024年和原配生了孩子。

女的今年52岁,是邻村人,也结了婚,还生了儿子。

这两人是怎么搞到一块去的呢?

2007年的时候,男人跟原配闹了矛盾,独自去了河北打工。

在那里,29岁的男人正好碰到了33岁的女人,老乡见老乡,格外亲切。

但是亲切归亲切,两个年轻人血气方刚的,一不小心还越了界,睡到了一起。

上门女婿在这个女人身上找到了自尊,感慨这才是男人该有的样子!

之后两个人在外地就一同吃住,以夫妻身份相处,对外称呼也默认两口子,过起了滋润的小日子。

但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2009年原配在老家得知了这个消息,那些爱嚼舌根的长舌妇,都在她背后指指点点,偷偷看笑话。

这原配哪忍得了?一气之下,冲到河北,就要去捉奸。

她到了之后,两人先一步看见她,赶紧溜之大吉,原配只看到了还没吃完的饭菜,和一张纸条。

纸条上面,是那女人的留言:爱上你是我的错!

原配勃然大怒,怎么都忍不下这口气,后来找到了丈夫大吵一架,两人又不欢而散。

回去之后,原配越想越生气,要告这对男女,告他们重婚罪!

但是,后来丈夫跟那女人的孩子都生出来了,她上告的事还是没结果,怎么回事呢?

原来,多年来,原配一直在告,但是苦于手里没实质证据,人家一直没受理她的案子。

一直到了2018年,她告了八年,终于开始立案,开始审理。

2025年9月30日,案子开庭审理。这时候那两人已经同居了十几年,孩子早就能打酱油了。

但是两人一直在庭上辩解,说他们的情况不属于重婚!

为什么呢?男人是这么说的:他和原配感情不和,虽然没离婚,但是一直是分居的。而跟后来这个女的虽然一起生活过,但是没领证,不算重婚。

这个女的则这样说:她承认是婚内跟别人搞在了一起,但是后来离了婚,这十几年也不是一直跟男人在一起的,断断续续,很多时候面都见不着。

那到底怎么样才算重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他们两人都是知道对方有家庭的,但还是一起过日子生孩子,虽然没有领证,但是构成了事实婚姻,最终被判了重婚罪。

而女人留下的那张纸条,是证据,两人共同的孩子,也是证据。

男人被判有期徒刑1年8个月,女人被判1年3个月,为什么男人刑期更长呢?

因为这个男人自始至终都是两头都不撒手,他的妻子更是维权长达8年之久,那份艰辛和屈辱可想而知。

那个女的则好一些,人家在2016年就离了婚,相对来说,对丈夫伤害要轻一些。

一审被判刑后,两人依然对重婚罪这个罪名不认可,又提起了上诉。

二审已经在2026年6月16日开庭审理,但是还没宣判结果。

这个事情你怎么看呢?你觉得这种情况算是重婚吗?欢迎大家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