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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股民提议说:从6月18日开始,所有股民停止股票交易,直到量化取消为止。股民不

一位股民提议说:从6月18日开始,所有股民停止股票交易,直到量化取消为止。股民不是金融消费者,股民是投资者,哪怕没有收益,资产也绝不能被非法侵占。

这话听着很硬,也很容易让亏了钱的人产生共鸣。

账户里一片绿,自己刚挂出的单子还没看清,价格已经来回跳了几次,普通人很容易怀疑,是不是有人拿着更快的机器、更低的通道延迟、更复杂的模型,站在前面把便宜都占完了?

这种不舒服不是凭空冒出来的。量化机构确实拥有资金、技术、数据和执行速度上的优势。

证监会在程序化交易规则的起草说明里也明确提到,高频交易相对中小投资者存在明显的技术、信息和速度优势,策略趋同和交易共振还可能放大波动。

问题摆在这里,没必要替任何机构遮掩,可从“量化有优势”直接跳到“量化等于非法侵占”,中间还差着一整套事实和法律认定。

程序化交易说到底只是一种下单方式,电脑按照预设条件自动生成或下达指令,里面既有日内高频,也有指数增强、风险对冲、组合调仓、拆单执行。

把它们一锅端,跟看到路上有超速车,就要求取消所有汽车差不多。

该管的是超速、闯灯、套牌和危险驾驶,不是把轮子拆掉。A股真正需要讨论的,也不是人能不能和机器拼手速。

人本来就拼不过机器,真正该问的是,机器能不能靠不对称的技术条件抢跑。

能不能用大量报单撤单制造假象,能不能在许多个股上反复拉抬打压,能不能让同一管理人旗下的大量产品在短时间内集体同向交易,把市场波动越推越大。

监管规则已经开始对这些问题落刀,现行安排要求程序化交易“先报告、后交易”,账户、资金、策略类型、软件等信息都要按规则报送。

交易所把瞬时申报速率异常、频繁瞬时撤单、频繁拉抬打压、短时间大额成交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高频交易也有明确识别标准,单个账户每秒申报、撤单达到300笔以上,或单日达到20000笔以上,会被纳入重点管理。

交易所还可以按申报、撤单笔数和频率收取流量费、撤单费。

这里透露出的监管思路很清楚,不是给量化发一张永久通行证,也不是见到算法就关门,而是让速度优势付出成本,让异常行为留下痕迹,让内外资适用一致标准,让机器交易被关进规则里。

有人会问,既然已经有规则,散户怎么还是觉得不公平?答案也不复杂。

规则写进文件,只是第一步;监控能不能及时触发,违规成本够不够高,处罚结果能不能被市场看见,交易通道、主机托管、数据服务是否公平,才决定大家信不信。

资本市场最怕的不是有人亏钱,投资本来就有风险;最怕的是参与者觉得输赢与研究无关,与公司价值无关,只跟谁离服务器更近、谁撤单更快有关。

只要这种感觉长期存在,哪怕事实未必像传言那样夸张,市场信任也会被一点点磨掉。

再看“从6月18日起所有股民停止交易”这个办法。个人不交易,是每个投资者都能作出的选择。

把它变成全体散户一致行动,难度就完全不同了,A股账户数量庞大,持仓成本、资金期限、风险承受能力各不相同,有人准备拿十年,有人做短线,有人等分红,有人正急着回笼现金。

没有统一约束,也没有可靠协调,要求所有人同一天停手,结果多半是愿意停的人先停,不愿停的人照常交易。

成交量也许会有变化,市场规则却未必会跟着改变,更现实的一点是,散户集体退出交易,留下的流动性空间未必会让量化难受,反倒可能让剩余的大资金拥有更强的定价影响力。

把自己的席位空出来,并不等于对方也会离场,这就是集体行动最尴尬的地方,口号需要百分之百的人配合,市场只需要一个不配合的人就能继续运转。

再说“股民不是金融消费者,只是投资者”。这两个身份没必要非得二选一。

买入股票时,股民承担价格波动和公司经营风险,是投资者;接受证券公司交易、适当性管理、信息提供等服务时,也享有知情、公平交易、投诉和纠纷调解等权利。

身份怎么称呼不是关键,关键是权利能不能落地,更要分清一件事,投资亏损不等于资产被非法侵占。

股价下跌、判断失误、估值回归,属于市场风险;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陈述、擅自交易、挪用资金,才可能构成违法侵权。

前一种不能靠喊冤变成赔偿,后一种也不能只靠情绪发泄,得靠成交记录、合同、对账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走投诉、举报、调解、仲裁或诉讼。

证监会12386平台就接收投诉、举报、咨询和意见建议,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业务纠纷,依法提出调解请求时,证券公司不得拒绝。

量化要不要管?要管,而且要严管,要不要全部取消?没必要。

股民可以选择休息,可以降低交易频率,也可以用合法渠道表达意见,但别把希望全押在一次停手上。

成熟市场不是靠谁喊得最响建起来的,而是靠规则不断补洞、监管持续执行、违法者真正付出代价。

维护公平交易、保护合法财产、坚持理性投资和依法维权,这比一场难以协调的集体停牌式抗议更有力量,也更符合一个健康资本市场该走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