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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改“科”,“处长”改“科长”,这不是简单的机构名称和职务名称的调整,而是对

“处”改“科”,“处长”改“科长”,这不是简单的机构名称和职务名称的调整,而是对长期以来部分设区市“机构虚称”“职务虚称”的一种纠偏,使之回归机构规格的正确称谓。近期,江苏淮安、无锡、南通等设区市的多家单位相继规范内设机构名称,将“处”改回到“科”。

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不少地级市的市直党政机关,明明内设机构的法定规格是科级,却长期将内设“科”冠以“处”的名称,而科长被称为处长,副科长被称为副处长,这种“假处实科”的现象在多地普遍存在。

江苏的做法值得各地借鉴,机构的名称就应该和法定的规格相匹配。无论是因为那种原因,这种“假处实科”的现象本质上是自行抬高了机构称谓,不仅不能改变机构本身的科级规格,反而造成了行政层级体系的混乱。来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