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个继父抚养继女赵喜花三十余年,把她养育成人,供她结婚,而自己却落得身体虚弱多病,一贫如洗。老人没有办法,收拾好行李,一路颠沛流离地找到这里来,以为可以有个住处,但是那几天的经历使他完全想明白了某件事情。
老人年轻的时候接这个家的时候,赵喜花才几岁,懵懵懂懂的小丫头,什么都不懂。他一个人承担起田里地上的活计,家里的开销,逢年过节从不舍得给自己添置一件新衣裳,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钱全用来供女儿上学、置办嫁妆了,能做的都已经做到了。
街坊邻里说这位老人很实在,“没有血缘关系也把他当成亲闺女养”,他自己也没觉得有什么,就是自家孩子该怎么样就怎么样,没想过这么多。
但是人老了以后,腿脚不灵便,长期患病不能下床,手头的钱用完了也不能一直这么拖下去。把一条蛇皮袋装好,放进去几件换洗衣物,转乘了两次公交车,晃悠了半天才到了赵喜花家。
敲门的时候他是抱有一定希望的。
开门的是女婿,见了他之后脸上立刻就露出了欠钱的表情,“来了”,说完就转身进去了,没有一句“请进”。老人在门口等了一会之后就自己拿了包进去。
那几天住在那儿,饭桌上没有人多和他说什么,外孙见到他都绕道走,赵喜花问她要不要什么东西,她说“没有没有”,再也没别的了。家里有五个人住,老人觉得自己是放错地方的东西。
晚上睡不着的时候,他就会回想起这几十年来发生过的事。三十几年,他认为养出来的是感情,没想到并不是亲生的,这个坎一直过不去,落难了来投奔,人家也收留了,但是这种接法,比不上。
住了几天之后,他没有向任何人道别,把兜里剩下的钱悄悄地放在了枕头下,然后拿起背包,在清晨的时候就离开了。
这件事情流传开来之后,有人就说:“继父抚养她三十年了,这点良心都没有?”有人又说:“女婿家的人说话了,外人来住,总会有摩擦的,也不能都怪赵喜花。”但是更多的人说的却是另一句话,“当年凭什么收了人家的养育之恩,现在又凭什么假装没发生过?”
俗话说,“养恩大于天”,不是指你妈妈生了你,而是指把你抚养长大的人。这老头并没有做什么错事,只是觉得情分是相互的,自己付出了,到了晚年就有依靠,但是感情这东西,你觉得种下了一颗种子,也不一定会有收获。
他走的时候没有哭,压了零钱就离开了,这点钱不多,但是最后一次可以给他的体面了。
你们认为这个继父做错了什么呢?
